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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疫简史》:守望相助 紧急抗疫救济

2020-10-26 11:22 新华出版社

疫病一旦产生和流传开来,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权都会采取一些积极措施,来渡过暂时的难关。

常见的一种措施是帝王自责。帝王主动承担责任,认为疫病的流行是自己的政事有问题所导致的。这样做的目的,其实是以退为进。在灾疫面前,帝王承认错误,以求得官吏们和普通百姓的谅解,从而树立抗灾自救的信心。汉代自责的第一个帝王当是汉文帝,此后如西汉元帝、成帝、东汉桓帝等都有因疫病而自责的诏书。一些帝王和官员审时度势,会主动要求减膳、罢游乐活动等,将其费用用于救助染疫的灾民。唐文宗江南大疫,他“蠲减国用”,除宗庙所需比较急切外,所有“旧例市买贮备杂物一事已上并仰权停,待岁熟时和则举处分”。

减轻经济负担是政府采取的最普通措施。百姓染上疫病,轻者需要医药救治,重者死亡,甚或一家数人去世,也有满门死绝的。对活着的人来说,在天灾人祸之下,再要按正常年景向国家交纳赋税,实在是力有所不及。疫病常常随着水灾、饥荒、蝗灾等一起到来,会形成农业歉收,农民收入下降,因此免税之类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在一定意义上是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汉宣帝元康二年(前67年)疫灾后下诏染上疫疾之家,一年可以不交租税。唐宣宗大中年间,江淮大疫,灾情严重,宣宗令受疫肆虐的淮南、武宁军等节度观察辖内,自贞元以来拖欠政府的缺额钱物摊派先放免三年,三年以后再行交纳。本年的两税钱物,在上供、留州、留使三份内均摊放免一部分。各地用常平、义仓斛斗救济百姓的,由政府在秋熟以后再填纳。各州县要减价出粜粮食给受灾百姓,“以济周贫”。所有放免的租赋贡物,州县必须在乡村要路一一榜示,使闾阎百姓能全部透彻地了解。

传播普及医学知识,是抗击疫病的重要措施。唐五代时曾编纂颁行简便易用方书,并录于木板石条上,在村坊要路晓示,对疫病防治的作用更为直接有效。唐玄宗开元年间曾令各州都要抄写陶弘景的《神农本草经》和《百一集验方》,一旦出现疫情,可随时取出照方用药。不久,又“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天宝五载(746年)他又颁敕令各郡县长官把《广济方》中常用药方、要点摘录下来抄到木板上,在各村口要道上榜示。他还生怕各州县抄写有误,以免用药出现差错,特地让采访使派人去校对。唐德宗也披阅方书,挑选简要明了的医方,这些医方又在实践中屡屡试用,“务于速效”,编纂结集,进行分类订考,编成五卷本的《贞元集要广利方》。医方编成后,德宗责令有关部门颁下州府闾阎之内,使老百姓都能够知道,以便出现疫病时就可对症下药。

至宋朝,政府充分利用了雕版印刷技术发明带来的契机,大量印行编辑医书,向各州县加以推广,向老百姓传播预防、医治疫病的知识。如宋仁宗时颁发了《简要济众方》,“命州县长吏按方剂以救民疾”,对照了医书来救疫配药。

政府最为积极与疾病作斗争的措施是给医药进行救治。

在疫病流行时期,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经常采用医药治疗来对抗疫病。东汉和帝永元间,疾疫流行,城门校尉曹褒“巡行病徒,为致医药,经理粥,多蒙济活”。城门校尉主管京师的市容市貌与警卫,城内出现疫病,曹褒以官方的名义给药施粥,救活了相当一批人。农村出现疫病,政府也会派出医生到乡村巡视。疫病流行高峰时,人民最需要、最紧迫的是能有人为他们提供针对性很强的抵抗疫病侵袭的医药。

隋唐五代时,很多帝王能及时派出使者为疫区人民送医送药,治疗病人。贞观十年(636年),关内、河东疾疫,唐太宗李世民“遣医赉药疗之”,派出医生带了药品到疫区送医上门,进行治疗,见效明显。唐文宗大和六年春天,自剑南到浙西,江南大部分地区流传疫疾,文宗颁诏说:“其疫未定处,并委长吏差官巡抚,量给医药,询问救疗之术,各加拯济,事毕条疏奏来。”责成地方官员亲自下乡送药,其具体实施情况必须向文宗汇报。

开仓赈济、恢复生产,这是帮助老百姓疫后生活重建的措施,可以保证老百姓有一些基本的生活设施。遭受疫灾之后,灾区人民生活会受到较大的影响,政府在经济上切实解决人民生活困难、减轻生活负担的做法是救济粮食。西汉元帝时,关东水灾疾疫,大量流民涌入关内,元帝下诏官吏要转运粮食给流民,要开仓赈济,赐寒衣,保证灾民能有基本的吃穿。减轻租税。唐文宗大和六年(832年),江南大疫,不久,发现疫区缺乏粮食,所以给遭受疫病流传的山南东道、陈许、郓曹濮三道各赐糙米三万石,让度支逐便支遣,“仍令本道据饥乏之处赈给”。中央政府将粮食赈给地方政府,地方官员再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淮南、浙西两道文宗不赈给粮食,而是以常平义仓粟赈赐。义仓本是为了救灾而设立的,灾疫严重,政府就开仓放粮。此外,文宗还令上述数道除军粮外,属于度支户部征收到的粮食,全部减价出售给灾区。这样的措施,既保证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又使灾区人民能及时地恢复生产,实行自救。

掩埋尸骨既可及时切断病源,又能给疫后人们以心灵上的抚慰。大疫过后,许多百姓家破人亡,已无力为死去的家人安葬,往往会出现白骨露野的悲惨荒凉的景象,许多人死后得不到及时掩埋,抛尸田野,弄得不好还会将病菌传给活人,因此历代政府对尸体的掩埋非常重视。汉平帝元始二年下诏,凡是在疫病中一家死掉六人的赐给葬钱五千,一家死掉四人以上的赐给葬钱三千,二人以上的赐二千。平帝赐葬钱,既可以给活着的人心灵上以安慰,又能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树立生活的信心。贞观四年(630年),唐太宗得到消息说突厥各部落疫病之后,“殒丧者多,暴骸中野,前后相属”,马上派出使者于长城以南分道巡行,发现突厥人尸骸,迅速掩埋。天宝元年(742年)三月,唐玄宗听到“江左百姓之间,或家遭疫疠,因此致死,皆弃之中野,无复安葬”,内心十分不安,因而下令郡县长官严加诫约,不允许病家把死人乱抛;以前没有进行安葬的,勒令死者家属给予安葬;如果没有家人的,让地方官将尸体集中到几个地方进行安葬,“无令暴露”。大历年间,杭、越地区发生大疫,代宗敕:“其有死绝家无人收葬,仍令州县埋瘗”,断绝尸体传染病菌的可能。

收养遗孤等其他善后措施。疫病带来的灾难是巨大的,死亡比率极高,经常会发生全家死绝,唯一留下一两个孩子的情况,对此历代政府也专门有指示。如唐代大和年间发生灾疫后,文宗针对这一问题说:“小孩只要不到十二岁,家中没有大人,官府就要出面干涉,让其亲戚收养,官府救济两个月的口粮,其名单必须上报给政府,以便随时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本文节选自《中国抗疫简史》)

《中国抗疫简史》

ISBN:978-7-5166-5064-6

张剑光 著

新华出版社 2020年2月

定价:39.80元

责任编辑:黄采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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