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多数农民沦落到(对于奴隶而言则是上升到)受奴役或农奴的境地。典型的情况是,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未经领主允许不能自由离开。农奴制有时还包含着农奴对农奴主的个人的、“肉体上的”依附。所以,领主可以到处调遣农民,而农民即使获准离开,也要继续承担贡赋。
在西欧,在中世纪的中晚期,这种依附关系松弛了,部分地是因为经济的货币化和地主对外国货越来越大的欲望使得他们把劳役换成货币租金,更多地则是因为城市的兴起提供了退出领主制度的理由。到1500年,英格兰、法国、低地国家以及西德意志已经很少再有古老意义上的农奴。这种进程在英格兰前进得最远,因为在英格兰土地由自由民或者自由佃农耕种;农业劳动者本身常常只拥有不足以养活自己的小块土地,需要的时候就受雇于别人。法国和别的国家除了超越或附加在商业性租金之上的向领主交纳贡赋的地方残余和广泛存留之外,落后的距离并不太大。法国大革命一举在法国及其吞并的地区废除了这种残存。这并不意味着农民停止付出;他们只不过是获得了新的领主,就是政府,而且他们的贡赋变作了税金。领主们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这被看做司法过当。
德意志的情况有所不同,农奴制的性质表现出差异。在易北河以西,它近似法国的做法:通常是货币租金加对领主的贡赋,极少或者没有劳役,而且有迁徙的自由。易北河以东则是庄园奴役和人身(肉体)苦役的领地,因此除非庄园主高兴或命令,农民不得迁徙。
政治事件加重了这种差异。莱茵河以西的领地曾经短时间(直至1815年)被并入革命的法兰西,实行并且保持了新的解放农奴的体制,但是,在莱茵河以东,法国人来过又走了。他们留下外国压迫的记忆,成为后来重新实行农奴契约的合法依据。即使如此,战争以及对于权力的追求自有其本身的惊人逻辑。德意志在莱茵河以东最重要的政治单位是普鲁士王国。它是一个现代的斯巴达,是一个毫无浪漫理想的、过度军事化的王国。然而,普鲁士却在1809年解放了自己的农奴。这并非出自开明的态度,而是因为它曾经难以令人忍受地败在了法国军队手下,从而看清了农奴打起仗来不如自由人那么卖力和地道。
在德意志的其他各邦,对自由的尝试使人们即刻成瘾;反动派很少有人支持。为了能够皆大欢喜,解决办法就是让农民自由,用钱收买土地占有者;要克服顾虑和遗恨,任何东西也不如手里的现金。钱到什么地方去找呢?土地的占有者一般都得到国债的赔偿,于是政府就把国债转作赋税分期分摊给农民。(在一个问题上,反动被认可甚至受到欢迎,那就是关于犹太人的地位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犹太人的无资格地位又恢复了,再过了几十年,当局才勉强同意让他们完全解放,即使这时,公开的受益也被私下的仇恨所损害。)
另一个妨碍在德意志各地迁徙的巨大障碍是社会被分割成各自保留其职位和特权的身份群体。领主拥有自己的土地,统治着自己的农奴和佃户,管理着高层或基层的司法,还指挥士兵进行战斗。商人则垄断着贸易,但不许可在农村拥有土地。手工业留给了城镇中的训练有素的工匠和师傅。乡间成了农民和领主的地盘。所有这一切同中世纪三等级(领主、农民、教士)概念有关系,但又加进了城市商人和工匠,读者是对此不会没有注意到的。
这种状况中的大部分到18世纪已经处于崩溃。不过,进入20世纪之后人们还可以发现持续存在的痕迹,尤其是在德意志贵族可以对斯拉夫族农民作威作福的地区。在易北河以东,领主们大体上还继续为减少自己的麻烦而管理司法并且收取贡赋和罚金;正如常言所说,政府的权力在庄园门前吃闭门羹。无疑,对于国会式的民主外观确曾做出过某些让步,但这种让步大部分是虚假的。例如在普鲁士这个德意志最重要的邦国里,选举是在三方选举团中举行的,把重大的、不成比例的靶心让给了财富。
再向东一点,在波兰和俄罗斯,旧的方式维持得更久,它们确实因商业化农业和比较优势的逻辑而得到了加强。从16世纪开始,易北河以东欧洲的开阔平原成了西方城市中心的粮仓和畜牧场。产品(谷物、皮革、动物脂肪)的出口刺激了土地的固定所有;但也有一个重大障碍:缺乏劳力。地广人稀。
100多年前,俄罗斯的农业学者们曾经指出,这种差异同庄园占有大量土地是不相符的;或者正如一位经济理论家在重新谈到这种传统的时候所说,三种事物不能并存:自由的土地、自由的劳力以及庞大的庄园。当农民们可以离开到边疆地区去耕种自己的土地的时候,他们为什么还要签约或呆下来充当雇佣劳力呢?
这意味着,在俄罗斯,想大规模地进行农牧生产的领主必须把自己的劳力固定在土地上。因此才有了被称为“第二次农奴制”的现象。那是对农民义务一种渐进性的加强,使他们沦落到近似奴隶的地位。这种政策可以见之于一连串的法令,这些法令从16世纪到18世纪,每一个比前一个更加强硬。它们加深了西方和东方之间在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差距——一个坚定地走向更大的自由,另一个则走向僵化的奴役。俄国实际上成了一个巨大的监狱,而且除了1917年中的几个月以及从1990年以来的这几年以外,它一直是监狱。(目前正在进行的民主实验能否持久,还有待观察。)
这样一种制度除非没有任何退路是不可能行得通的。关键是缺乏具有规定自己居民地位权利的城市自治团体。这样的城镇比起西方来要稀疏得多,而且既不享有自由权利也不享有豁免权利。除犹太人和其他非俄罗斯族人以外,向国外移民是禁止的。与此同时,政府和贵族合作共同追捕并且归还逃亡的农奴。(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在18世纪,乌拉尔的采矿和冶金企业抓捕并且扣留任何它们能够插得上手的闲散的、喘气的男子。利他主义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一般来说,只要工业坐落在空旷地方——通常是为了减少运输费用(也同运河和道路等建设项目相关联)——唯一的办法就是输入强迫劳力。这就是俄罗斯的废物利用学校,是劳改营的前身。甚至在人口比较稠密的居民区域,也可以用食物和酒招揽到游手好闲的人和街头漂泊的人,让他们从事装卸、赶车和拖运,所以稳定的工作需要给这种岗位分配奴隶般的劳力。往往属于国家所有的整个村庄,就是以这种方式迁移。
当然,从长远来看,这种制度是失败的。不自由的劳动力不会卖力地或正直地工作。图拉兵工厂在1816年的一份报告中说:“看来有一个通常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即只有自由人能正直地工作。一个从儿童时代就被强迫工作的男人,只要他的社会状况保持不变,他就不可能负起责任。”
远比生产规模更加有力地说明了为什么这种早期的企业中有一些如此庞大,这是因为生产率如此低下,他们需要大批的人。最终找到了一种较好的办法,这就是“代役租”制度(obrok),即农奴向庄园主支付一定钱款,即“代役租”,就可以脱离庄园,到别处谋生。农奴交了“代役租”以后,多余的钱可以自己保存,这就使他们有了勤奋干活设法挣钱的积极性。有些人甚至变成了企业家,其中的佼佼者能变得十分富有。例如,其中的一人叶利谢耶夫发了财,他的家族办起了圣彼得堡最豪华的熟食店,该店被苏维埃当局没收以后改称“第一美食店”(Gastronom No.1)。家族中一位后人逃到了美国,成为哈佛大学的日本语言文学教授。这种成功的农奴中有许多人花钱购买自己和家人的自由,虽然狡黠的庄园常常把一两个孩子扣留下来,以防农奴变得更富有。
所以,正如私有工厂业的崛起所表明的,奴役制度并非没有权宜之计。到1860年,估计已经约有400万人为挣工资而工作,另外还有数字不详的农户季节性地或非全天地从事工业生产。实际上,工作岗位找到了工人,并且使他们屈从于任务,在某些情况下是屈从于鞭笞。至于工作岗位是否得到了所需要的技术,那就另当别论了。
俄罗斯1861-1866年对农奴的总体解放通常被认为是经济方面的巨大分水岭。但是它对人力的供应究竟有多大的影响,不是很清楚。然而它迫使企业雇用自由的挣工资的劳力(或是保持它们拥有的劳力),这就强制改善了劳力的待遇,使人员的录用更加仔细,并且为采用新工艺和更高标准开辟了道路。之所以说“开辟”了道路,是因为道路曲折而且坎坷,特别是对那些长期以来由政府及其代理人经营的部门和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在这些地方,解放从一开头就是不完整的和三心二意的。有些工人自由了;其他工人依旧受奴役。厂长们从幻觉中找到了安慰:如果最优秀的工人走掉了,反正他们年龄也太大了,对于创造和工作也不感兴趣了;如果最差劲的工人流失了,那好,能有什么损失呢?国家遭受着巨大的体制性后遗症的痛苦,受折磨于新旧之间,其二重性预示出20世纪第三世界许多发展中国家所患的那种精神分裂症。(本文节选自《国富国穷》)
《国富国穷》
ISBN:978-7-5011-9037-9
[美]戴维·S·兰德斯 著
新华出版社 2010年1月
定价: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