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是西方伦理学史上第一部系统论著,相传由亚里士多德的儿子尼各马可编订,成书后被亚里士多德的弟子收藏、传习和校勘而得以保存。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核心概念是理性、幸福和节制。
正如雕刻家的卓越取决于他在艺术中运用的技能,人的卓越也取决于他作为人的功能的实现。人特有的功能是理性地生活。人应当过一种完全实现其理性能力的生活,依据能够最好地表达作为人意味着什么的原则。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人的行动应当追求其固有的目的。人们处处以快乐、财富和荣誉为目标,这些目标尽管有价值,但没有一个能够充当我们应当追求的最高的善。要想成为一种终极目的,行为必须是自足的和最终的——“那种本身就是可取的而不是为了其他某种目的的行为”——它还必须可以实现。亚里士多德似乎确信,所有人都同意幸福是能够满足对行为终极目的的要求的唯一目的。的确,我们选择快乐、财富和荣誉,只是因为我们认为“通过这些手段我们将会幸福”。事实证明,对人来说,幸福是善的另一个名称;与善一样,幸福是我们作为人的独特功能的满足——我们的自我实现。最高的善是eudemonia——由理性支配的积极生活所带来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强调,“自我实现”并不是自私自利,而是要在更高的动机和目的推动下,为促进他人和城邦的公共福利牺牲个人利益。社会的目的应是使个人能过上有道德和幸福的生活,而个人却应该服从整体,在城邦法律和公共职责中实现自我。他指出,人生应该思想高尚,为友谊和正义事业采取行动,追求不朽,尽力遵循理性而生活,直至达到对真理的沉思,实现神性的生活,成为“人中之神”,这才是最高的幸福。
(本文节选自《尼采的锤子:哲学大师的25种思维工具》)
《尼采的锤子:哲学大师的25种思维工具(第三版)》
[英]尼古拉斯·费恩 著
ISBN:978-7-5166-4782-0
新华出版社 2019年10月
定价: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