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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新闻发言人就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答记者问

2021-02-07 21:15 中国财富网   原创

沪深交易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指引》延长临近上市前入股行为认定的时间标准,将申报前12个月内产生的新股东认定为突击入股,且股份取得方式包括增资扩股和股份受让。新股东需要按照《指引》进行披露、核查和股份锁定。

责任编辑: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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