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风口浪尖的中弘股份在收到深交所的第二封关注函之后,8月30日晚回应称,公司的本意是通过重组来彻底摆脱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基于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中所处的地位,对于该协议实质上已经终止。
中弘股份8月27日晚曾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加多宝集团、银谊资本共同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利好消息刺激下,28日、29日连续两天涨停。
值得一提的是,中弘股份债务重组疑云重重。在中弘股份发布重组公告的次日,加多宝立即澄清,对协议所述内容完全不知情;加多宝集团从未对黄伟清出具任何授权;中弘股份在公告中所述有关加多宝集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深交所问询函提到,黄伟清《委任书》中称“即日起,集团委任您为首席执行官,负责集团对外一切事务”,落款时间为8月25日,落款人为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及陈鸿道,该委任书仅陈鸿道签字,未加盖加多宝公章。
对此,中弘股份表示,公司就上述问题已书面致函加多宝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未能得到书面回复。根据黄伟清的口头回复,认为公司披露了加多宝的财务信息不实,引发双方产生分歧,导致《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约定的相关合作全面终止。
此外,深交所还问询到,鉴于你公司公告中多次强调“《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中关于流动性支持和资产注入等核心条款对于协议各方不具有实质性约束力”,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与交易对手方签订不具实质性约束力的协议的原因及目的。
中弘股份表示,《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实质上仅是一个框架性协议,协议上已约定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并授权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具体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尽职调查等有关事项。尽调结束后,才有可能明确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等事项,公司在披露时已充分揭示了各种风险,包括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声明导致该协议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公司签署该协议本意是想通过重组来彻底摆脱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
值得一提的是,中弘股份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