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即日起施行。
为及时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付诸实施,中国证监会同日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
至此,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落地实施,资本市场维权将进入新时代。
数据显示,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已经达到1.67亿人,其中95%以上是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既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维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但是,长期以来存在的维权难、维权贵等问题一直为业界所诟病。许多中小投资者在被侵权时,往往都是因为人员分散、个体索赔数额较小、诉讼维权费时费力等原因而放弃权利救济。相对应的就是违法者违法成本低,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这不仅极大地损害了普通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而且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
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证券法》,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首次创新性地推出了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近日司法解释的发布实施,更是让证券集体诉讼大踏步进入实操阶段。
该司法解释细化了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整体分为传统加入制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和声明退出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其中,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集中管辖、启动程序、权利登记、当事人声明退出、投保机构诉讼义务、诉讼费用、财产保全等进行了专门规定,解决了特别代表人诉讼中的诸多实践难题。
通过集体诉讼制度保护受害投资者权益,是成熟市场的经验。由于集体诉讼涉及投资者众多,资金数额巨大,且奉行“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则,投资者用较小的成本就可以高效维权。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将难逃巨额罚款和赔偿,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望而生畏,从而有效遏制和减少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从此,中小投资者维权难、维权贵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投资者个人“单打独斗”的维权模式也将终结。
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的落地,再一次彰显了我国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决心和捍卫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态度。
集体诉讼制度的正式施行,将会大幅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率,提高投资者维权的积极性,提振投资者的信心,从而提升资本市场的活跃度;同时,集体诉讼带来的高额的违法成本也将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敦促上市公司敬畏法治,遵守契约精神,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从而显著改善市场的生态,保障我国资本市场沿着法治诚信的道路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