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我国每年癌症新发病例超350万,死亡病例超200万……面对“健康杀手”癌症,用得上药、看得起病是患者的期盼。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部门通过推动新药创制、做好仿制药供应保障与使用、规范诊疗行为等举措,全方位发力加快抗癌“好药”惠及百姓、护航民众生命健康。
长期以来,抗癌药尤其是靶向抗癌专利药、原研药研发周期长,且投入大,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限,让癌症成为普通家庭不可承受之“痛”。
为了让救命“好药”更快惠及患者,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提出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完善支持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在构建科学、系统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同时,让安全、经济、有效的仿制药解决用药急、用药难的问题。
“强调创新与仿制并重,这是顺应目前经济发展阶段转型升级的有力制度安排。”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指出,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既能激励药品行业再创新,又推动解决罕见病、重大传染病、癌症等用药民生之“忧”。
为力降药品价格“虚火”、保障药品供应,2015年起,我国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其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专家表示,对于抗癌专利药等具有市场垄断性的药品,这一机制有助于纠正药品价格形成中存在的市场“失灵”,实现企业、患者、医院等多方利益平衡。
为确保诊疗质量安全、让患者“账单”上多省“真金白银”,卫生健康部门推动癌症等相关疾病精准、科学诊疗。及时制修订相关病种诊疗规范、建立健全肿瘤质控体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我国医疗技术能力和医疗质量水平实现提升,已得到国际广泛认可。
“下一步还将继续推动抗癌药品合理使用,落实好药师处方审核及用药指导等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有关负责人焦雅辉说。
破解靶向抗癌药“天价”的“困局”,释放原研药创新的“源头活水”,是减轻对进口抗癌药品依赖、提升药品可及性的根本之策。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卫生健康等多部门于2008年启动实施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截至目前,专项支持的包括抗癌药在内的一大批品种获得新药证书,有8个抗肿瘤药获得1类新药证书。
“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地区,有了更多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增加,最终患者就更有机会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说。
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药专项产出的部分品种已产生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譬如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靶向抗癌新药埃克替尼,其疗效和安全性指标已不低于国外药品,更符合中国国情的定价策略大幅降低了进口同类药价格,提高了患者用药可承受性。新药专项还改造了200余种临床急需品种,涉及国家基本药物80余种,药品质量提升正在迈出关键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