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扬子江药业集团党委传达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处理的决定,坚决拥护关于问题疫苗案件的处理决定,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身体健康,以安全高质的药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集团党委发出部署,要求全集团各子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快推进药品一致性评价,以美国FDA和欧盟GMP要求组织生产,用最严的标准和最高的质量,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保证药品高质、安全、有效,是人民的呼声,更是扬子江人的使命和追求,也是生产和流通领域药企的‘天职’。企业是人民用药安全的责任主体。在健康中国建设中,药品安全重于泰山,责任主体必须守好责任田。”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徐镜人表示。
扬子江药业集团是中国医药行业当之无愧的质量领军企业,建厂47年来,扬子江恪守“高质、惠民、创新、至善”的核心价值观,秉承“为父母制药,为亲人制药”的质量文化,把对药品质量的高度重视融入到企业的命脉中,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道路,集团连续4年跻身全国医药工业企业百强榜第一名,蝉联全国医药行业QC成果发表一等奖总数“十四连冠”,摘取13项国际QC金奖,相继荣获全球卓越绩效奖(世界级)、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苏省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等称号。
始终坚守质量责任,在全社会的用药安全体系中,毫不动摇地履行企业责任主体,坚如磐石地以质量立企,久久为功,是扬子江质量的决胜之道。为了持续强化员工保持质量意识,集团每年3月和9月召开两次质量月活动,至今已连续召开39次。几十年来,扬子江药业集团的责任担当已经渗透到各个环节,从源头入手,严把新品研发、物料进厂、产品制造、产品放行、产品贮存、售后服务等六道“质量关”。集团积极推进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已有马来酸依那普利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格列美脲片、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蒙脱石散等5个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
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徐镜人表示,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处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对人民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旗帜鲜明地拥护决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对药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上来,以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为警钟,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药品质量,以高质量药品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