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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委:7月起节能车不再补贴

2018-06-04 14:26  广州日报

6月1日广州交委发布了经新修订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调控办法》)。

新修订政策结合国家政策发展情况删除了节能车和新能源补贴有关条款内容,同时释放出多项便民利好,比如将个人指标额度占比由88%提高到了90%,取消了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有关对车辆排量的限制,指标有效期也考虑市民选购车辆的实际周期而延长为12个月,同时非本市户籍人员也无须连续2年缴纳医保而只需3年累计24个月缴纳即可。

7月起,新政策正式实施。交委提醒,由于下月起节能车不再补贴,建议申请到节能车指标但暂未购车的,抓紧时间在6月底前完成购车和注册登记。

节能车不再享补贴

新政策完善了节能车和新能源车的界定条款,删除了节能车和新能源车财政补贴的表述。

根据国家不再发布节能车目录的情况,新政策修改了节能车的定义,并将符合条件的进口新能源车纳入新能源车指标管理范畴。结合国家政策发展情况删除了节能车、新能源补贴有关条款内容,同时明确了有关补贴事宜。

交委解读称,对于6月30日前已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但暂未申领节能车、新能源车补贴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继续申领补贴(维持现行做法,单位申领新能源车购置补贴须满足累计行驶里程3万公里的要求,可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后3年内申领,其余情况均为办理注册登记后半年内申领);对于购置节能车在7月1日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不再发放补贴;对于购置新能源车在7月1日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交委有关部门提醒,由于下月起节能车不再补贴,建议申请到节能车指标但暂未购车的,抓紧时间在6月底前完成购车和注册登记。

此外,根据国家不再发布节能车目录的情况,新政策将节能车由“按节油率界定”调整为“比对国家标准限值界定”;同时,将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标注的进口新能源中小客车纳入新能源车指标管理范畴。

个人指标额度占比提高至90%

新能源车仍无需摇号竞价可直接申领指标。本次修订依然执行国家、省有关新能源汽车不限购的政策,继续延续现行办法的规定,市民可以直接申领新能源车指标。

个人指标额度占比提高至90%。针对目前个人摇号中签率远低于单位摇号中签率的情况,借鉴北京等城市做法将个人指标额度占比由88%提高至90%。

新政策优化了单位和个人的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比如,对于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单位,核算纳税额计算时间调整为注册登记当月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将原来非本市户籍人员连续两年缴纳医保的时间核算条件调整为3年累计24个月;增加持有人才绿卡人员、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等群体申请指标优惠条件等。另外,单位和个人已获取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分别延续保留至今年年底或保留3个月,无需重新申请。

大排量车也可以摇号了。本次修订取消了指标对车辆排量的限制。记者从市交委了解到,综合考虑到市民的拥车需求和车辆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并借鉴其他实施调控政策的城市均无车辆排量限制的做法,本次修订拟取消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对车辆排量的限制。于2018年6月30日前产生的摇号指标、更新指标,在7月1日后办理登记均不作排量限制。这意味着,大排量车也可以进行摇号了。

车被盗了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延长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根据选购车辆的实际周期,为方便市民有更为充裕的时间选购车辆,新政策对指标有效期进行调整,更新指标、增量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均延长为12个月。2018年6月30日前产生且7月1日后仍有效的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其他指标,由系统统一将有效期核定为一年。

车被盗了,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新政策新增了车辆被盗抢、教练车、离婚、司法拍卖等情况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的条款,将现行办法车辆被盗抢后仅能申请增量指标编码的规定调整为符合条件的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另外,新增了办理教练车、离婚财产转移车辆以及竞拍本市法院司法拍卖车辆登记的,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刘冉冉)

责任编辑:袁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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