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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资管产品发行一月仅17只 资管新规发威

2018-05-26 14:09  券商中国

自4月27日资管新规发布至今,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各类资管机构仍在适应阶段。

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券商发行的集合资管产品近一个月仅有17只,相当于上个月发行(114只)的15%,是今年前5个月中集合产品备案数量最少的,并且这17只产品大部分都是固收类产品,无一是权益类产品。

据业内人士透露,监管对产品备案并无限制,但目前细则尚未出台,资管新规中涉及到私募产品的很多业务细节都很犹豫,比如合格投资者认定、比如嵌套、比如封闭基金的认定等。

近一月仅17只集合产品成立

资管新规发布至今,已将近一个月,各类金融机构仍在适应期,尤其是私募基金。

一位券商资管人士表示:“近期业务开展得比较少,主要工作就是内部学习和讨论资管新规的内容,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和特点再做调整,不过目前细则未定,很多事情都定不了。”

按资管新规区分,除了具备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13家券商之外,大部分券商资管的集合理财资管计划都属于私募业务。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公布的情况看,新规至今近一个月,券商成立的集合理财资管计划仅仅只有17只,产品发行一下子减速了。

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成立的券商集合理财资管计划共有409只,分别是1月有94只、2月有67只、3月有134只、4月有114只,而5月份只有17只,比上个月减少了85%。

其中,5月备案的这17只集合几乎全部是固收类产品,只有“湘财证券金泽1号”是混合型产品例外,竟无一只是权益类产品。而中银国际证券的“中国红-黄山18号”分期产品就占了7只。

私募基金业务细节有待确定

集合发行锐减,主要原因是资管新规的适用范围仍有待确认,尤其对私募基金。

一是适用性方面,资管新规中对私募基金适用范围的表述是“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这种表述过于宽泛。

二是投资范围方面,资管新规规定: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但并未界定券商资管的小集合资管理财计划,遵照规定是否可以直接投向非标债权和股权,这也让从业人员拿不准需不需要绕道信托或基金子公司。

三是合格投资者认定,其中关于“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这一条件中的“金融资产”认定依然存在疑虑。

四是诸多细节比较犹豫,业内人士反映,资管新规中很多不明确的地方还需要等待细则出台,比如嵌套、比如封闭基金的认定等。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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