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机构应对货基T+0“限额令” 垫资方统一变更为商业银行

2018-06-05 08:20  证券时报

近日,证监会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从某大型券商获悉,其已经在内部针对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具体来看:1、自2018年7月1日起,现金理财项下的货币基金单客户单日T+0赎回上限将由80万元调整为1万元;2、2018年12月1日前,完成垫资机构的变更,变更后将统一由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垫资;3、停止使用之前的宣传推介资料,新的推介资料将严格规范T+0赎回业务的宣传推介,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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