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11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部署加快推进上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事项。
解放日报12日消息,近日,根据国务院部署,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改革内容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拟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等举措推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计划到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试点地区审批事项和时间进一步减少。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会议指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坚决改变一切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管理方式,着力突出“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切实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标准,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会议强调,上海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既要认真落实好国家改革试点要求,为全国改革积累经验,也要将该项改革作为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抓好推进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改革突破,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