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上频频出现信托违约的消息:或是上市公司投资的信托理财产品未能兑付,或是企业未能偿还信托贷款。一时间,信托业似乎被“违约潮”、“信用危机”等标签笼罩。
然而仔细翻看信托公告,看到的又是另一番景象,就目前违约项目来看,从国通信托的天津市政项目,再到中诚信托的欧风小镇项目、光大信托的德奥通航项目等,多以“通道”项目为主。并且,信托公司给出的回应也比较统一:“相关信托计划属事务管理类信托,我司承担被动受托责任。”
一般来讲,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的投资管理运作决策权在委托人手中,相应的,如果项目出现市场风险,也主要由委托人负责项目的化解。对于信托公司来讲,如果不是因自身操作失误导致项目出现风险,则一般不会为项目出现风险负责。这类风险一般不会导致风险向信托公司传导。
因此,从公开信息来看,上述项目之所以出现风险,与其说是机构风险管理失职,不如说是包括企业、个人在内的委托人投资失利:据笔者观察,近期违约项目的投资者多以上市公司、自然人为主,资金运用则是由委托人自主决定或通过“投资顾问”进行。由于投资人自主决策或自行委托第三方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信托公司仅做形式性的审查而非实质的风险尽调。
事实上,信托行业的风险确实不像市场信息所渲染的那么“不靠谱””。以信托业协会公布数据来看,截至2017年年底,全行业风险项目数量共有601个,合计规模1314.34亿元,在26.25万亿元的总资产中仅占0.5%,且风险项目占比逐年下降。与商业银行超过1.5%的不良率相比,信托业内的风险项目规模尚属较低水平。
与此同时,信托行业近年的大发展也为信托行业积累了殷实的家底以抵御风险。据标准普益数据显示,2017年,67家披露数据的信托公司合计风险准备金规模为330.02亿元,平均每家4.9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9.74%,增速相对较高。截至2017年末,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赔偿准备金合计221.12亿元,同比增长明显。并且,2016-2017年信托业内连续出现大规模“增资潮”,资本实力的提升也从侧面反映了信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提高。
阳光底下无新鲜事,无论是债券市场和信托市场,在看到违约现象的同时,更应该反思违约出现的原因,关注会不会引起风险的传导。今后信托业的风险状况如何尚待观察,但市场仅抓住信托项目违约这一“面子”做文章,而未探究风险的“里子”,对于稳健发展十余年且风险管理卓有成效的信托行业来讲,或许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