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的监管政策规范下,仍有一些配资公司借助信托和银行暗地里给客户进行配资。记者近期走访了解到,有配资公司目前在向银行和信托公司融资时能够最终实现1∶3.7的杠杆,向客户配资时的杠杆比例最高可达1∶4,并能通过自有软件开伞配资,使单个信托计划产品的资金能够供多个客户使用。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行为属于场外违规配资,加剧了市场运行风险,在市场出现“黑天鹅事件”时可能引发股价螺旋下跌,同时也对穿透式监管构成极大挑战。
高杠杆股票配资犹在
某配资公司业务员向记者表示,其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作为劣后资金,通过成立产品向银行1∶1融资,并进一步通过信托产品向信托1∶0.85融资,最终杠杆比例达1∶3.7。配资公司向客户进行配资时,杠杆最高可以达到1∶4。事实上,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该配资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杠杆比例可以达到1∶2,进一步向信托公司融资的杠杆比例可以达到1∶1,相当于配资公司以3000万自有资金,最终可以撬动1.8亿资金,杠杆比例1∶6。
为保证配资额度的充裕,配资公司在配资资金即将用尽时,会按前述杠杆比例继续向银行和信托融资。“基本上我们每个星期都会发行新的信托产品,所以不用担心配资资金被抽回或者配资额度不够用。”该业务员透露,该配资公司去年配资总额超过70亿元,若以1∶4的杠杆保守计算,则参与配资的客户资金量达到15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上述行为属于场外违规配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子账户的具体交易无法获知,已经严重违反证监会规定,因此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任何机构不得通过网上证券交易接口为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场外配资活动、非法证券业务提供便利。按照资管新规规定,目前我国对开放式公募、封闭式公募、分级私募和其他私募资管产品,分别设定了140%、200%、140%和200%的杠杆上限,也就是最高杠杆比例不超过1倍。
记者根据配资公司的预警线和平仓线计算,若客户以4倍杠杆满仓购买股票,总市值下跌约8%即达预警线,总市值下跌约10%即达平仓线,风险极高。虽然配资公司对客户买入的股票品种和比例做出了明确限定,并对客户账户资金情况做实时监控以避免穿仓,但即便这样,仍有穿仓情况出现。“此前有客户高杠杆配资,到达预警线后沟通同意追加保证金,但后期保证金迟迟未能到位,同时没有取得联系。在下跌过程中,我们也不敢贸然平仓,导致客户自有资金亏光,最终穿仓。”该业务员说,从这个角度看,银行资金和信托资金同样存在亏损的风险。
伞形配资或成监管难点
值得注意的是,该配资公司还强调了通过信托账户实施股票配资交易的“安全性”。据该业务员介绍,配资公司为每个信托计划产品都开辟了一个母账户,并在配资公司内部通过自有软件开伞,使资金能够供多个客户使用,客户交易时需用配资公司的软件和子账户。该业务员说:“个人配资渠道,交易用的是个人账户,很容易被监管。通过信托账户实施配资,监管时只能看到母账户交易情况,子账户的具体交易无法获知,因此更加‘安全’。”
“上述做法中在一个母账户下设立多个子账户,已经属于伞形配资。属于严令禁止的行为。”某信托人士表示,虽然表面上看不是由信托公司主动开伞,而是由配资公司的自有软件开伞,但信托可能也知情。
上述信托人士认为,伞形配资过度加杠杆运作模式加剧了市场运行风险,在市场出现“黑天鹅事件”时,会出现股价螺旋下跌等风险。其次,伞形配资由于不能确定股份与交易者身份信息的对应关系,表面的持股信息及变化披露均是总账户的汇总数据,既无法判断产品的实际控制人,也不能明确分辨具体的交易者和股份变化情况,穿透式监管失效,这对监管部门构成极大挑战。此外,其中可能存在账户虚开和滥用的风险。譬如,在同一证券主账户下二级子账户的开立、交易、清算等功能,甚至可以开设非实名的虚拟账户,伞形配资业务模式面临非法利用他人账户、非法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