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江苏、深圳等地相继出台新的政策推进PPP项目发展。其中,提出要加强对PPP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严禁借PPP名义变相举债。
据证券日报11日消息,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记者表示,加强对PPP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说明我国PPP开始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具体来看,福建省财政厅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杜绝伪PPP项目,严防假借PPP名义,以承诺固定回报、回购安排、明股实债和兜底等违规方式,变相违规举债转化为政府债务风险;江苏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明确提出优先入库、从严从紧入库和严禁入库三种具体类型及标准;深圳市日前发布《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主要从PPP项目的土地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价格政策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积极促进和稳妥保障PPP项目的规范健康发展。此举促使各参与方更加注重规范运作和项目管理,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深圳市PPP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张依群表示,PPP作为一种新型的项目投资方式,从引进初期的盲目认知,到前几年的膨胀式快速发展,到去年的全面清理规范,再到现在的逐步走上正轨,说明我国对PPP 的认识已经从不成熟阶段逐步走向成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