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间,融钰集团(002622)公告终止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核国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融钰集团表示,中核国财是否为央企身份的认定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经多方核实,其身份并非是国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与中核国财相关负责人确认的信息不一致,其违反了商业合作之诚信原则。言下之意,融钰集团在经过多方核实后发现被中核国财以央企子公司的身份欺骗,于是终止了双方此前签署的涉及百亿资金的战略合作协议。
证券时报7月18日发布报道《融钰集团百亿合作方身份扑朔迷离,疑似假央企“华宇公司”卷土重来》,对中核国财的央企身份提出质疑,融钰集团现在终止与中核国财合作,也证明了证券时报·e公司此前所提出质疑的正确性。
百亿战略合作成闹剧
回顾双方合作,宛如一场闹剧。
7月12日晚间,股价连续下跌的融钰集团抛出一份让股民振奋的公告,称拟引入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方,合作方向包括双方今后交叉增资入股,在三年内打造100亿元基金投资平台和央民创新合作平台。相互利用对方的资质与资源,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程项目等。
但对此次涉及百亿战略合作,融钰集团公告对合作双方介绍多处语焉不详且诱导性强。融钰集团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核国财向公司发送的章程显示,其是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中核集团’)的子公司,而深圳中核集团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的子公司,中核国财是央企背景。
7月13日深交所向融钰集团发出关注函,要求融钰集团“以有效形式披露中核国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披露中核国财从事的业务及最近3年的财务状况”。
证券时报·e公司对融钰集团此次战略合作进行了多方采访求证。在走访深圳中核集团时对方回应称:“深圳中核集团从未有‘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这样一家公司”。多次与融钰集团方面沟通采访后,证券时报·e公司发布了前述报道,公开质疑了此次合作的真实性。
翌日午间,融钰集团发布公告回应表示,基于地域限制和政策因素,暂无法确认公司战略投资方中核国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将催促中核国财提供其产权及控制关系。
7月23日,深交所结合证券时报报道再次向融钰集团发布关注函,并要求独立董事作出相关回应。在证券时报记者的连续追踪及深交所的多封关注函追问下,融钰集团涉及百亿元合作方案的战略合作伙伴方中核国财,及其背后的股权关系终于浮出水面,中核国财“假央企”的身份被证实。
7月31日午间,融钰集团对深交所7月23日下发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根据披露的“央民合作”合作对方中核国财的股权关系,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发现,中核国财及其股东存在循环持股的情况,且与国资企业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不存在关系。
融钰集团表示“受骗”
在融钰集团的多次回应中,公司似乎是受到了来自假央企的欺骗。
融钰集团在7月31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表示,公司在磋商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过程中获取的中核国财的相关信息,中核国财的专职律师及中核国财洽谈业务的人员口头及非正式书面确认其与国资中核集团旗下相关主体存在关系,而公司委托公证人及香港律师出具的《公司资料(状况)证明》,表明了其股东为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取得的《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一致。
融钰集团表示,在《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日,融钰集团并不知悉上述主体之间的关系。
8月5日晚间,融钰集团发布的公告表示,经多方核实,其身份并非为国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与中核国财相关负责人确认的信息不一致,其违反了商业合作之诚信原则。融钰集团公告表明,公司遭遇了假央企的欺骗。
融钰集团似乎认定此事对投资者未造成损失,而只是一些“不便”。公司在公告表示,“公司与中核国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未实际履行,未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董事会郑重对因此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在层层拨开中核国财及的关联公司的背景后发现,此前被中核集团打假的央企子公司“华宇公司”疑似卷土重来。而对于中核国财的最终控制人,融钰集团在此前公告中表示,无法通过中国公开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中核国财的产权和控制关系信息。
至此,有关中核国财以及中核国财注册在香港的“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背后实际控制人,以及与融钰集团抛出此次合作的意图仍无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