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一则刑事判决书引起了投资界的关注,一名前公募基金经理的“老鼠仓”案情由此浮出水面。
任职仅5年即“落水”
这名前公募基金经理叫蔡锋亮,1981年5月25日出生,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国际金融硕士。
2006年,蔡锋亮加入金鹰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6月至2010年10月于金鹰基金先后任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策略研究员、投资管理部交易室交易主管。
2011年1月,蔡锋亮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他曾在民生加银基金先后管理过5只基金产品,时间覆盖2011年4月到2016年7月。管理时间最短的产品有1年又133天,最长的产品管理超过5年。
从蔡锋亮在民生加银的过往业绩来看,业绩最好的一只要数民生加银城镇化混合,任职两年半期间,回报高达116.57%,年化回报为35.21%。
其余几只产品在其任职期间也全都为正收益。
如果正常发展,蔡锋亮很有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基金经理。
好景不长。
2016年3月-5月,湖北证监局根据深交所发现线索,对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经理蔡锋亮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进行了稽查,初步判定涉嫌经济犯罪。
2016年6月29日,蔡锋亮辞职,基金经理资格被注销。
2016年7月5日,基金公司公告离任信息。公告显示,基金经理蔡锋亮因个人原因辞职,其管理的3只基金分别由研究部总监宋磊、基金经理助理孙伟接任。
2016年7月11日,蔡锋亮主动到荆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通过“老鼠仓”获利并收取“好处费”
根据判决书内容,蔡锋亮在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时,给自己的妻子、同学、同乡透露大量非公开的股票交易信息,通过“老鼠仓”获利的同时,也收取了不少“好处费”。
2011年4月7日至2016年7月5日,蔡锋亮先后担任民生加银基金公司旗下的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全权负责该3只基金在公司股票池内(包括基础池、重点池和核心池)的投资运作。
根据供述,在任职期间,蔡锋亮利用其管理的3只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间和交易数量等未公开信息,指示其妻子吴某操作由其夫妻实际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以及分别由梁某、谢某实际控制、委托蔡锋亮管理的2个证券账户,趋同于民生加银基金公司买入并卖出鸿利电光等137只股票,成交金额15269.2459万元,扣除交易费用后实际获利775.1925万元。
期间,蔡锋亮收受谢某给予的好处费61.8万元。
“我们夫妻每天都会通话5、6次,告诉她我最近看好哪些股票让她买,如果涨了就继续持仓,如果跌幅超过10%就赶紧卖出。”蔡锋亮在供述中表示。
上述梁某、谢某分别是蔡锋亮的同学。
不仅如此,蔡锋亮还在任职期间将未公开信息告知同乡林桂成,林桂成获知前述信息后趋同于民生加银基金公司买入并卖出中鼎股份等144只股票,成交金额共计59590.5394万元,扣除交易费用后实际获利892.9776万元。
期间,蔡锋亮从林桂成处获取好处费250万元。
根据林桂成的供述:“蔡锋亮可以利用基金公司账户购买大量股票,我跟着他基金账户购买一样的股票赚钱的可能会更大。我说明赚了钱不会亏待他,然后他就答应告诉我购买股票。”
根据供述,蔡锋亮以及其妻子、同学、同乡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成交金额高达约7.49亿元,共获利1600多万。
最终,经法院确认:
被告人蔡锋亮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盈利所得数额应当认定为人民币683.7862万元。被告人林桂成涉案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人民币659.0594万元。两者共计1342.8456万元。蔡锋亮在本案中因向他人透露未公开信息而获取的好处费人民币311.8万元。
被告人蔡锋亮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
被告人林桂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
没收被告人蔡锋亮违法所得人民币401.7033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没收被告人林桂成违法所得人民币659.0594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最近两年“老鼠仓”案发数量明显减少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老鼠仓”案发数量同比下降50%。与2015、2016年平均数相比,2017年“老鼠仓”案发数量下降48%,案均涉案账户减少78%。
老鼠仓具体指庄家(也可是基金经理)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等)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取自谚语“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故名老鼠仓。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总体看,最近两年“老鼠仓”案发数量明显减少,公募基金、券商和保险资管等传统领域违法交易得到有效遏制,行业生态显著净化。
证监会表示,在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下,将继续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加大对资管从业人员违法乱象的整治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