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签署的一份专利授权协议,让国农科技至今都深受影响。截至半年报发布,国农科技仍有一笔700万元的专利授权费用未支付,公司有可能被要求交纳一笔9800万元的授权费余款,而今年上半年国农科技净利润仅有198万元。
另外,该专利授权协议还“连累”国农科技被调查,国农科技多位高管因信披违规收到警告处分。在证监会调查中,国农科技实际控制人李林琳甚至提供了虚假材料。
8月22日至8月29日期间,《证券日报》记者多次致电国农科技证券事务部,并将采访提纲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但截至截稿,记者仍未收到国农科技方面的回复。
有巨额授权款未交?
2013年11月18日,国农科技控股子公司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泰”)与胡小泉签订协议。
胡小泉拥有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冻干粉针剂及其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ATP 专利”),双方约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专利有效期止,胡小泉将ATP专利授权给山东华泰,山东华泰每年须支付授权使用费1400万元,合计需支付1.54 亿元。
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山东华泰需足额支付700万元至胡小泉指定账户,而在每年12月31日前,山东华泰再将另外700万元转至上述账户,直至款项付清。在超过规定时间60天后,如山东华泰未足额支付金额,胡小泉可以要求山东华泰一次性支付未付的授权费余款。
引人关注的是,在签署专利授权协议3年之后,山东华泰却对专利的归属权提出异议。2017年4月份,山东华泰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将ATP专利判归自己所有。
山东华泰此举对协议的执行造成了影响。截至今年8月25日,山东华泰称“专利存在权属纠纷”,未支付今年上半年的专利授权费用。
目前,山东华泰已经支付前4年的专利授权使用费,在今年8月29日前,如山东华泰还未支付上述费用,胡小泉可要求山东华泰支付9800万元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上半年,国农科技净利润仅为198万元。由于盈利能力较弱,本次专利权属纠纷的最终判决,或将对国农科技2018年业绩造成重要影响。
8月28日,记者致电山东华泰,山东华泰工作人员表示,“领导都不在办公室,我什么都不知道”,随即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