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市商务委等22个相关部门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进行修订,做出73处修改,日前正式印发《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
据介绍,新版目录首次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业等行业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强化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对照新版总体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新版目录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3”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调整为目前“1+4”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4”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
新版目录对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予以细分支持。本次修订注重从产业链条、综合竞争力角度进行把握,区分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链条环节,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环节予以细分支持,避免“一刀切”。如在制造业中,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全市范围内对研发、中试、设计、技术服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均细分支持,不再列入禁限;对新能源车整车、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制造等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不予禁限。
新版目录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对符合区域布局要求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产业,保留适当发展空间;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细化修订。如在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中,对保障城市运行的食品制造不予禁限;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等保障城市运行项目不予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