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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变更牵出背后协议 宁波公运被问询

2018-10-26 08:30  上海证券报   阮晓琴

全国股转公司10月24日发布了对宁波公运的问询函。问询函显示,10月22日,宁波公运第一大股东东钱永旭减持了公司1150万股,转让后其持股比例由19.72%减至12.69%。同一天,宁波公运第二大股东宁波交投增持公司606.80万股,持股比例从11.29%增至15.00%,转让后宁波交投成为名义上第一大股东,已在10月24日披露权益变动公告。

因上述两笔转让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全国股转公司及时向公司及主办券商国联证券询问。审查了国联证券提交的资料后,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宁波公运详细说明下列问题,第一:控制权认定及变动情况。即2018年10月22日,东钱永旭与杭州长运运输集团签订了《合作合同》,合同约定双方通过受让公司的股票形成一致行动人,并由东钱永旭享有对外表决权,同时约定18个月后由东钱永旭回购标的股份。全国股转公司请公司披露《合作合同》的主要条款,并说明: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1150万股,相关表决权是否有明确授权委托,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动;18个月回购期限满后,若东钱永旭未能履行回购承诺,标的股票用于抵偿回购款项,相关表决权是否由杭州长运享有,届时一致行动认定是否有效及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第二,关于回购资金来源,需要东钱永旭说明届时回购杭州长运相关股份时如何保障资金来源,是否具有回购能力。

第三,宁波交投曾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三次公开挂牌出让公司股票。需要宁波交投说明公开挂牌出让股票结果,以及本次股票增持是否履行相关国有股权增持程序。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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