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官网11月7日消息,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有关规定,工信部公告《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
名单显示,第一批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27家,包括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重庆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
工信部公告显示,对于被特别公示的企业,暂停受理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需通过39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