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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礼详解保险法诞生始末 规范化是行业发展第一要务

2018-11-12 18:18  金融界

11月11日上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国大学生保险责任行”第五届全国大学生保险模拟法庭大赛总决赛暨颁奖典礼在泰康商学院顺利举行。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周延礼

图为: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 党委副书记 周延礼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周延礼参加本次活动,并发表讲话。周延礼表示,“全国大学生保险模拟法庭大赛”自2006年首次举办以来,已连续举办四届,今年是第五届。举办这一活动,不仅有助于在广大青年学子中传播推广保险法律知识,也有助于加强全国高校之间的保险法学术交流,十分重要。尤其是,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在这一年份举办“大学生保险模拟法庭大赛”,有着特别的意义。

周延礼表示,保险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当事人共同签订法律合约为存在基础,自14世纪保险在意大利产生以来,如何进行法律规范成为行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对此,周延礼梳理了中外保险法演进的过程,让大家对保险法历史有个清晰的认识。

保险法诞生始末

15世纪西方国家出现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典。

1435年,西班牙巴赛罗那的法令包含海上保险的承保规则及赔偿程序。此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也相继出现。

1523年,意大利有佛罗伦萨法令,比利时安特卫普、荷兰阿姆斯特丹也先后设立海上保险法院,专门处理保险法律关系。

1601年,英国颁布《议会法》,内容包括海上保险重要性,船舶、货物承保范围等,提出设立特别商业法庭----“保险单法院”。

进入18世纪,英国伦敦成为国际贸易中心,逐步形成海上保险市场。

从1756年到1778年,首席法官曼斯菲尔德收集大量欧洲大陆的海上保险案例及国际惯例,编订海上保险法草案。

1906年,英国颁布并实施海上保险法,对其他国家保险法典的订立产生重大影响,也成为此后世界各国保险立法的范本。

我国的保险立法起步于清朝末年。

1907年至191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保险法规《保险业章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起草完毕,但因辛亥革命爆发并未批准实施。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拟定了《保险契约法草案》,1917年北洋政府农商部拟定了《保险业法案》,但因北洋政府解体,未能公布。

1928年国民政府金融管理局制订了《保险条例》(草案),1929年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了《保险法》,但由于多种原因,也未能实施。

1937年1月11日,国民政府同时公布了经反复讨论和审议的《保险法》、《保险业法》和《保险业法施行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颁布实施的保险法律法规。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新设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1月26日成立了保险法和保险业法两个研究小组,起草了部分初稿。

1959年后,由于国内保险业务相继停办,保险法的起草也限于停顿。改革开放后,伴随国内保险业务的恢复,保险立法工作也提到议事日程。

1983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此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也有对保险关系进行规范的内容。

199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保险法起草小组,经多次论证修改,于1993年9月完成保险法(送审稿),并于1994年底形成保险法(草案)。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从此进入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轨道。

保险行业未来可期

周延礼表示,经过改革开放40年来的快速发展,保险在中国已不再是陌生名词。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各种先进技术和工具的涌现,使现代人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正由过去对保险的茫然无知、漠不关心转而主动寻求、选择保险保障,保险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业务规模和行业地位得到扩大和提升,保险合同官司数量也随之有了较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保险是一项专业性强、产品多样的复杂商业活动,其复杂性尤其体现在保险理赔方面,因保险合同纠纷或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而产生的索赔、理赔、追偿、仲裁以及诉讼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并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何圆满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使保险合同各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促进保险活动正常进行,是长期以来一直困扰保险界、法律界和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要运用《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高等院校保险专业的青年学生是中国保险业的未来,在大学生中举办保险模拟法庭大赛,有利于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对保险法的学习和实践,有利于培养广大青年学生对保险法的兴趣和爱好,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法后备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有利于解决保险经营中各种问题和纠纷,促进中国保险业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周延礼表示:我殷切希望这一大赛能够继续办下去,充分发挥好功能和作用,并且越办越红火,越办越有影响力!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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