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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券商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结果“张榜” 19家获评A类

2018-11-16 21:38  上证报APP·中国证券网   刘艺文 马婧妤

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今日公布了年度券商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结果显示,共有19家券商获得A类评级,25家券商获得B类评级,52家券商获C类评级。

根据有关评价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是根据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通过计算相关类别的指标获得分值,最终确定财务顾问类别。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

此次获评A类的券商共有19家,占参评券商的20%左右。这19家券商分别是:安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东兴证券、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泰联合、江海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天风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天国富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银国际。

德邦证券、东北证券、华融证券、广州证券等25家券商获评B类,占参评总数的26%左右。渤海证券、川财证券、中泰证券等52家券商获评C类,占参评总数54%。

根据评价办法,在评价期内没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获得证监会核准的;或评价期内因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或评价期内因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财务顾问为C类。

据了解,本年度的评价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经审计报表及证监会核准信息为准。

其中,项目数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核准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吸收合并项目为准。

评价原则还包括对于同时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项目,以二者交易价格孰高原则计算交易金额;配套融资金额均不计入交易金额。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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