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就乙二醇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据记者了解,近年来聚酯企业受原料和下游价格波动的双重影响较大,对利用衍生品对冲风险的需求强烈。
企业呼吁乙二醇期货上市
早在去年底,桐昆集团、恒力集团、江苏国望高科、恒逸石化公司等12家大型聚酯企业曾公开联名表示,上市乙二醇期货有助于规避原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原料供应和锁定采购成本,对于聚酯产业具有积极意义,支持大商所尽快上市乙二醇期货。
江苏国望高科原料采购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从整个聚酯链条来看,聚酯企业生产原料主要为PTA和乙二醇等。目前PTA已经有期货工具,如果乙二醇期货能上市,将为聚酯企业提供更完整、更全面的原料避险工具体系。企业还可通过期货价格加基差的方式确定贸易价格,从而改善现有定价模式。
关于企业对煤制乙二醇进入交割的疑虑,大商所工业品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乙二醇期货合约规则设计对煤制乙二醇、港口库存低等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在合约规则中,增设1,2-丁二醇和碳酸乙烯酯等煤制特有的杂质指标,严格控制煤制乙二醇通过掺混进入交割。
他还提到,大商所设计了贸易商厂库、保税交割等交割制度,很大程度上扩充了乙二醇可供交割量。除一次性交割和期转现外,乙二醇期货还将实施滚动交割,并且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也延后至交割月份的倒数第4个交易日,在更贴近现货采购习惯的同时也延长了交割备货期,进一步增加了可供交割量,打消部分企业对港口库存偏低、可供交割量不足的担忧。此外,大商所将在乙二醇期货上采取更加严格的限仓措施,以防范和化解交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