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逐步推进,银行理财新规与银行理财子公司新规先后出台,目前在具有托管业务资质的27家银行中,包含中行、建行两家国有大行在内的16家银行已经陆续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这些背靠银行资源、没有销售门槛、具备固收业务优势、投资范围广泛的新兴资管机构将与公募基金形成新竞争合作格局。对手的强大公募基金早有领教,基金公司必须拿出有效的对策。
投资、销售等领域给公募造成压力
银行理财子公司“狼来了”,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后,可能会在投资、销售等领域对公募基金造成较大压力。
某国有大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表示,银行在货币、债券等固定收益领域具备传统优势。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后,银行更有可能将其在固收领域的这种优势移植到理财子公司去,而不再委托给基金公司,这可能对公募固收业务带来替代性的效应。
而这个替代性效应,正是公募所担心的。
银行理财子公司新规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且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
北京一家中型基金公司董事长认为,在投资范围和销售门槛几无差异的情形下,银行理财子公司入局,与公募业务“短兵相接”,在渠道、资金等方面都更具优势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很明显会在固收业务上对公募形成竞争优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研究员陈道富也认为,资管新规要求所有资管产品按照净值化管理,虽然公募基金已经在净值化管理方面非常严格,但受制于投资和销售拓展能力,公募基金的主动管理规模停滞,下降较快的还有银行等相关的通道业务。而银行理财子公司很容易在类货币基金、部分债券基金方面显示出竞争力,从而对公募形成足够的替代能力。
在固收业务上具备优势,但在权益投资层面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短板。
上述国有大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坦言,“银行30万亿的理财规模,不可能完全平移到银行理财子公司去,权益投研团队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因此,在理财子公司发展初期,还需要在自身不擅长的权益投资领域继续与基金公司保持合作。”
而在基金销售上,一直以来基金公司高度依赖银行销售渠道已是事实,不少公募人士担心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后,银行在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上会受到“厚此薄彼”的对待。
北京某公募基金销售人士坦言,“银行理财子公司新规要求,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对于银行而言,他们未来代销的公募理财产品,既有公募基金的,也有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投资门槛也都相同,银行自然会考虑在销售热门档期安排自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公募基金则有可能受到冷落,这对过分依赖银行渠道销售的公募是非常不利。”
不过,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未来运营上也可能会出现中间费率较高的问题,这也是银行的相对劣势所在。
上述国有大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表示,银行需要覆盖实体门店、人员和服务等多方面的成本,在公募理财产品的中间费率上很可能会提得很高,未来怎样降低费率、提高投资收益,银行也需要认清形势,适应形势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