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年的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将在下个月末迎来收官之时。业内专家认为,此项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在为农民带来收益的同时,相关试点经验有望写入《土地管理法》。
所谓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是指包括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改革试点。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随后,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在全国33个试点地区进行。
“目前,三项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主要是在摸索中积累经验,为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推向全国‘探路’。目前来看,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收官之年也是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攻坚决战的关键时期,全国33个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已取得不同程度的成效。
在北方试点省市中,大兴区是北京市唯一的改革试点地区。该区相关负责人今年5月15日表示,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以来,大兴区已拆除腾退土地超过9万亩,共储备14个地块约5000亩产业用地,并达到入市条件。同时,该区按照“国集同步、租售并举、职住均衡”的部署,今年还将推进6个地块约400亩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另一个试点地区天津市蓟州区,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该区利用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良机,引导、扶持农户把闲置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流转)。截至10月,蓟州区共退出宅基地289宗,用于复垦、复绿;流转宅基地215宗,用于发展乡村旅游。
据初步测算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宅基地总面积约为1.7亿亩,占集体建设用地的54%。其中村内宅基地面积约为1.6亿亩,占总体的94%。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数据,全国农村居民点闲置用地约达3000万亩。
“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的改革有利于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改革成效也较为明显。最典型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建设租赁用房,这和当前的住房改革是挂钩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上证报记者。
东部省市中,江苏、浙江也入选了改革试点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也是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的试点地区,截至今年9月底,该区出让入市地块644宗、6419亩,交易总金额20.82亿元。租赁入市地块8867宗、7万亩,年租金总额2.77亿元(按收益还原法,20年租金25.12亿元)。通过入市后办理抵押146宗、2981亩、金额14.5亿元,转让108宗、1229亩、金额2.83亿元;土地增值收益28.42亿元,惠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7.5万人。
在浙江省义乌市,试点改革后,全市732个村去年的集体经济年收入全在1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收入也从试点改革前的2.6万元增加到3.32万元,新增各类经济主体20余万户。该市共有宅基地20余万宗,按平均每宗贷款50万元推算,改革后理论上可盘活资产1000亿元,撬动了农民沉睡的巨额资产,为当地的农村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更好地保障了农民的权益,农民可以分享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收益。”李国祥说。
严跃进认为,试点改革也体现了土地市场的发展需要,尤其是新农村建设需要导入各类新的产业资源,若原有的土地制度不做调整,往往会陷入僵化,容易产生各类新问题,如农村土地不能流转导致闲置等。
“农村土地制度试点改革之后,《土地管理法》可能会根据试点经验作相应修改。”李国祥说。
国土资源部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地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共1101宗、16.6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970宗、2万余亩,总价款约193亿元,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15亿元;各地共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9.7万户、7.2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4.9万宗、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