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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建设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2018-12-04 08:1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改委网站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支持山东威海、山东日照、江苏连云港、江苏盐城、浙江宁波、浙江温州、福建福州、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广西北海10个设立在市和天津临港、上海崇明、广东湛江、海南陵水4个设立在园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刘丽靓)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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