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IP、IQ卡,通通告诉你密码”——影视剧作中的调侃在部分商业银行的运作中,变成了“消费、经营各种贷,通通变成按揭贷”。
近年来,商业银行和房企可谓是财经圈最默契的“CP组合”:对于银行来说,涉房贷款毫无疑问是信贷业务的重中之重,部分银行的涉房贷款合计占比已经超过30%;对于房企业务拓展来说,开发贷、按揭贷更是“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监管罚单显示,这对“最佳CP”有时也可能联手造假,手法更是套路满满。《证券日报》记者梳理银监系统罚单注意到,去年12月份一个月,就有逾2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发放“首付贷”、违规按揭贷、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土地市场等原因而吃到罚单。
“涉房违规”是监管重点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2018年毫无疑问依旧是强监管年。其中,涉房违规依旧是监管严查的重点。
事实上,紧紧围绕“房住不炒”的定位,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已经实行了两年多的时间。去年,房地产调控也没有停步,各地出台调控政策累计400多次,各地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地方调控主体责任也逐步落实。
在房地产调控的种种措施中,信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个贷环节,由于监管部门对于按揭贷款的杠杆率已经有了明确的上限标准,因此,部分贷款人和中介机构将主意打到首付上,由此催生出“首付贷”的概念。近年来,屡有商业银行的消费贷、经营贷等各种信贷变形为首付贷的消息爆出,监管也是毫不手软的打击。对于消费贷被挪用的痼疾,银行似乎也有一肚子委屈——消费贷款进入借款人指定账号银行可以监控,但是对于钱出来后再去了哪里,银行大多只能凭借发票等辅助材料做确认,借款人那么多,一一核实并不容易。然而,此前曾有罚单对银行“打脸”——某农商行为一名员工办理消费贷款和住房贷款,未能发现消费贷款资金被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对公贷款环节,由于部分开发商资质不达标(例如四证不全、不属于白名单等等),因此商业银行的违规行为高发于提供融资的环节。此外,目前对于资管产品穿透性的要求提升,也有助于发现理财资金、同业资金绕路流入楼市。
多家银行吃罚单
虽然监管重拳频出,但是涉房贷款违规却并未彻底销声匿迹,去年有多家银行因此类行为收到涉房或涉土地的监管罚单,违规手法也是花式百出。甚至于仅去年12月份,监管部门就披露了数十张相关罚单。
银保监会12月上旬披露的罚单显示:有3家总部位于北方的股份制银行,因理财资金或自有资金、同业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等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分别被罚款2280万元、2530万元和3160万元(包含其他违规行为导致的处罚);一家总部位于南方的股份制银行同样存在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的违规行为。该行因11项违规行为共被罚款5550万元。此外,一家国有大行也存在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等违规行为,并合计被罚款690万元。
此外,去年12月,多地银监系统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涉房”、“涉土地”违规开出罚单。相对而言,贷款被挪用最为常见。例如,去年12月19日,某大型银行桂林市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60万元;去年12月7日,云南某农商行因“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罚款25万元;去年12月6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某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未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违规发放商用房按揭贷款,被处以35万元罚款。
对公业务方面,去年12月21日,广西某农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原因,合计被罚14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去年12月17日,海南某农商行因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向项目资本金未达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等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罚款2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