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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为大股东、实控人担保 天宝食品被出具警示函

2019-01-14 20: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吴科任

天宝食品(002220)1月14日晚公告,大连证监局在对公司投诉举报事项核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天宝食品未及时披露两笔提供担保事项,且这两笔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二是天宝食品未及时披露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事项,经核实,公司目前有2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的资金为954.17万元。介于此,大连证监局对天宝食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天宝食品为大股东承运投资向北京碧天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2亿元提供连带担保,但截至目前,承运投资向碧天财富借款2亿元尚未偿还;天宝食品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黄作庆向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5亿元提供连带担保,但截至目前,黄作庆尚有6113.78万元本息未支付。

大连证监局核查过程中还发现,天宝食品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章使用不规范,存在董事长未经登记自行使用公章情况;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等重要文件后,未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告知信息披露责任部门。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此外,大连证监局指出,黄作庆未经公司登记程序,私自使用公司印章,导致天宝食品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承运投资及其本人的借款协议签署了《保证合同》,且未进行信息披露。大连证监局对黄作庆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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