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ST圣莱受损投资者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件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018年5月10日,*ST圣莱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圣莱达为防止公司股票因连续亏损而被特别处理,在主业亏损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和虚构财政补助,在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1月份期间,累计虚增收入2000万元和净利润1500万元,导致2015年度财报变亏为盈。
另据*ST圣莱201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8月份*ST圣莱开始筹划重组,直到2016年2月份重大重组才因证监会立案调查而终止。在此期间虚构收入主要是为重组粉饰业绩;主观恶性较大,违法行为较为典型。
在2015年财务造假被处罚之后,*ST圣莱已经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现在采取出售固定资产等措施力图扭亏为盈。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ST圣莱实现净利润374万元,暂时脱离了暂停上市风险,但是财务状况依然不乐观。
2018年9月6日,*ST圣莱公告因虚构收入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第二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圣莱时任董事长胡宜东为虚构收入的主要责任人。投服中心因此将胡宜东列为虚假陈述索赔诉讼第一被告,并要求*ST圣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