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资委2月28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投资风险防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近日,浙江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属企业投资管理工作切实防控投资风险的通知》,要求省属企业加强投资管理,提升投资管理水平,着力防控投资风险。
《通知》从六个方面对浙江省属企业做好投资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促进年度投资计划与财务预算全面对接,提升投资计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确保投资行为符合企业实际。二是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计划和项目决策,认真履行可行性研究、财务调查、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程序。三是强化负债约束和资金信用管理,严禁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参股投资企业管理,不得新增向非主业范围内的参股企业提供融资性资金信用输出。四是聚焦主业实业发展,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和金融业务投资,年度非主业投资总额不得高于“双10%”,持续推动各类资源向主业实业集中。五是加强投资事中事后管理及问责,对实施中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抽查,对已完成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努力实现全过程监督。六是完善省属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投资信息与财务信息、产权登记信息联动,提升投资信息动态监测能力,为相关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下一步,浙江省国资委将督促指导省属企业落实好《通知》各项要求,制定省属企业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企业投资监管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并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抽查,努力推动企业投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