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日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银行理财子公司最早有望于今年上半年正式挂牌开业。不过,目前尚有一些问题亟待厘清解决,如:发起行资管部门与理财子公司的关系比较微妙,业内期待监管尽快明确两者的风险隔离问题;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何时“落地”,也引发业界关注。
“过渡期结束后,绝大多数发起行的资管部门都不再保留。即使保留,按照规定也不会再从事资管业务。”某国有行资管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另外,各地为吸引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落户”竞相推出了优惠政策,但知情人士称,“各地的优惠政策相差不多,理财子公司要想离开发起行注册地,目前来看可能会面临不小的阻力。”
净资本管理仍有悬念
某国有行资管部门负责人莫以琛(化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分析了银行理财子公司监管框架搭建的一些细节。
目前,关于银行理财子公司最新的规定是2018年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简称“子公司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办法”为“理财新规”的配套制度,与“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共同构成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其中,“子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遵守净资本监管要求。相关监管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莫以琛指出,目前最大的悬念就是理财子公司怎样按照净资本管理办法来筹建。
“资本金到底应该多少,资本金跟子公司的业务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我们在筹建过程中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因为资本金要和今后将开展的业务一起考量。我们和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沟通,但目前还是等着进一步的细则颁布。”莫以琛说。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透露,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
据了解,目前对信托公司就是按照净资本管理办法进行监管的。即信托公司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时,要求信托公司净资本与其风险资本的比值不小于100%,使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均有相应的净资本支撑,促使信托公司将有限的资本在不同风险状况的业务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引导信托公司根据自身净资本水平、风险偏好和发展战略进行差异化选择,实现对总体风险的有效控制。
2018年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第十三条规定,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第二十九条明确,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
“上述规定首次明确了银行将成立理财子公司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某大行资管部负责人指出。
作为配套细则之一,2018年9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理财新规”)。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指导意见》等关于金融工具估值核算的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第二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
华东某城商行金融业务部负责人介绍,理财新规首次明确了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化方向和银行理财子公司将计提风险资本,但具体细则仍待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