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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收警示函

2019-03-08 21:34 ​中国财富网   吴芃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吴芃)春兴精工(002547)3月8日发布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华有光电(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有光电)拟收购资产行为涉嫌信披违规,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

经查,2017年10月12日,春兴精工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华有光电拟以2.7亿元收购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双方签订《资产收购协议书》后,因在资产交割过程中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协议履行处于停滞状态。春兴精工在上述资产收购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决定书指出,直至2018年6月26日,春兴精工披露,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资料,获悉法院已受理交易对方诉其及控股子公司华有光电买卖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同时春兴精工披露了《资产收购协议书》的履行处于停滞状态的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春兴精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江苏证监局指出,春兴精工应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深刻反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

原标题: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行为涉信披违规 春兴精工收警示函

责任编辑: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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