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混改步入落地期,加快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下一步着力点。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今年在加大力度深化首批央企员工持股试点基础上,将酝酿出台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相关文件,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业内人士指出,一系列政策组合令国企股权激励机制的战略意义日益凸显,未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的推进工作有望提速,将实质性提升央企经济效益与发展活力,为资本市场释放改革红利。
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试水
近期,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新进展。
16日,中国电建发布公告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为18.0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5.9元/股,回购股份比例为不低于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2%。此次回购股份用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14日,招商证券发布回购A股股份的补充公告称,公司计划将所回购股份全额用于股权激励或全额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Wind数据显示,自2016年《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发布以来,截至目前,仅有天虹股份、中国联通、中钢天源、中航资本、宝胜股份等央企上市公司推出或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
另据荣正咨询发布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统计与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民营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372个,占比90.71%;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仅公告股权激励计划38个,占比9.29%。荣正咨询认为,从整体层面来看,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加速落地,股权激励作为国企混改的重要工具,推进速度正在加快。
员工持股试点有望扩围
从政策层面看,加快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已成为重点。
国资委已选定航天科技、中石油等10家央企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在业绩考核、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方面将进一步放权。今年将出台关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指导意见,在激励政策上,示范企业将推动所属子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股权、期权、分红以及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开展中长期激励;可自主决策商业一类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改革事项,在不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前提下自主决策回购和增发一定比例的股份用于开展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向国资委事中事后备案。
此外,国资委去年启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按照国资委要求,入围“双百行动”的企业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国资委指出,下一步扩大员工持股试点范围时将优先从“双百企业”中选择。
“自2016年《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发布以来,国企已在员工持股方面进行试点。截至2018年底,有近200家国企开展了员工持股试点,包括10家央企,这些企业的试点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在促进混改企业活力与效益提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说,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配合“双百行动”与第四批混改试点,今年央企员工持股试点或进一步扩围。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指出,激励机制改革是2019年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加大授权放权力度也是今年改革的重点。随着混改试点的推进,“双百行动”“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等改革措施的深化,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的出台,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的提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推出速度将加快。其中,竞争类央企员工持股制度将在2019年加快推进,管理层个人持股不超过1%、员工持股总数不超过30%等持股“天花板”或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突破。
需注意三方面问题
刘兴国认为,在央企尤其是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中推行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将实质性推动央企发展活力,提升经济效益。
在A股市场向好的大背景下,A股上市国企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或是增发新股来实施员工持股,都能给被激励对象带来更好的收益预期。所以,无论是从企业角度,还是从被激励对象角度,都存在回购股份开展股权激励或增发新股推进员工持股的较强动机,这无疑有助于推动更多企业采取相应措施。
刘兴国称,央企在推进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时候,必须要处理好三方面问题:一是持股员工范围,原则上应该是对那些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关键员工进行激励;二是各自持股比例,应该合理评估不同员工对企业当前贡献与潜在贡献,分别授予或允许购买相应股份;三是合理确定股权激励行权方案与员工持股购股价格,在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真正发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