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杉杉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此次被冻结的股份为7400万股,累计被冻结的股份为7400万股,占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97%,占公司总股本的6.59%。
杉杉控股随即发表声明称,本次股份司法冻结系杉杉控股下属子公司与华盛江泉存在争议事项引起的诉前保全纠纷。杉杉控股与华盛江泉没有任何业务和法律关系。
另外,杉杉控股旗下拥有数家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独立解决争议事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其认为,不应由母公司连带承担。
同时,杉杉控股指出,华盛江泉与其下属子公司的争议事项所涉金额较小,而保全金额远超争议标的,华盛江泉将较小标的扩大化。
杉杉控股表示,将对华盛江泉提出的诉前保全行为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以尽快解决股份冻结事项。本次股份司法冻结不会对杉杉控股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林淙)
原标题:杉杉股份大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 将向法院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