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险资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行为

2019-05-16 09:07 上海证券报   韩宋辉

为促进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工具,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旨在允许和规范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行为。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是指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产品。其中,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包括合约类产品和凭证类产品,信用保护工具包括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

该通知从参与目的、参与资质条件、业务规范原则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对险资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参与目的,规定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作为信用风险承担方。二是明确参与方资质条件,保险机构需具备衍生品运用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方可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三是明确业务开展遵循“监管+业务”双规范原则,既要遵守银保监会对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规定,也要遵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保险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监测并定期评估风险,向银保监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

该通知的发布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工具,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对冲手段;有利于充分调动保险资金的积极性,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优势,加大对民企融资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改善民企债券投资者结构,提高民企债券的流动性并促进民企债券的发行。

至于保险资金未来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程度有多深,上证报此前采访多位保险机构相关人士表示,这要视市场届时供给情况而定。

责任编辑: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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