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交易机制完善的具体要求。明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适用情形,以及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事项,并要求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保护限价;二是细化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三是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卖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并对上述行为类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四是压实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责任。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将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于投资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涉嫌参与过度炒作和市场操纵等情形,将予以从严监管。对于会员未适当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的,上交所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