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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券商股权管理规定 重启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2019-07-05 17:58 中国财富网   毛超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毛超)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7月5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及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简称“配套规定”),并重启内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

常德鹏指出,《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几方面的基本制度安排:一是推动证券公司分类管理。二是强化穿透核查。三是内外结合,实现全程的监管。

常德鹏表示,配套规定明确了设立证券公司或者变动5%股权的申报文件要求,明确了实施股权规定的过渡期安排。综合类券商控股股东暂时达不到资产规模要求的,给予5年的过渡期,5年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不得继续开展质押回购等高风险业务。

常德鹏指出,证监会重启内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推动证券行业的充分竞争,引导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打造高质量投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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