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吴芃)汇嘉时代7月24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汇嘉时代、新疆汇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集团)、和田帝辰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辰医药)、克拉玛依汇嘉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文化)、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天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潘锦海。新疆诚尚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尚德商贸)、新疆宝开茂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开茂建材)的实际控制人为潘锦耀,潘锦耀系潘锦海之弟,潘锦财系潘锦海之兄。根据有关规定,潘锦海、潘锦财为汇嘉时代的关联自然人,汇嘉集团、帝辰医药、汇嘉文化、乐天建设、诚尚德商贸、宝开茂建材为汇嘉时代的关联法人,汇嘉时代与上述人员、单位构成关联关系。
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汇嘉时代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小贷)与汇嘉集团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29,690万元。但汇嘉时代未按照规定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上述关联交易的行为。
因此,新疆证监局决定:一、对汇嘉时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潘锦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三、对高管王立峰、薛意静、高玉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高管董凤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