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叶林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主要聚焦五方面关键制度的创新。
具体来看,一是证券的范围适度扩张,将对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资管、资产支持证券等将纳入证券范畴;其次,注册制是重中之重,短期内如何推广至创业板、新三板,长期将如何推广至主板等,值得关注;三是投资者保护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四是市场主体责权利的问题;五是中国式集体诉讼制度发生较大变化。
谈及欺诈发行最高2000万元的处罚,叶林指出,行政处罚一定会有天花板,这是“有限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提高违法成本的部分,不是单纯依靠行政处罚就能够解决的。欺诈行为破坏了诚信、契约精神,应加快推进刑法修订工作,同时鼓励采用民事诉讼方式予以救济。
叶林认为,新证券法配套制度能否跟上,是落地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这些落地的内容直接涉及到金融监管权的分配问题,因此要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
“虽然目前各方对证券法有更多的期待,但目前最重要的是通过立法去呵护、推动和带动资本市场向前发展。”叶林认为,要以包容的心态看待证券法修订,不应将高度市场化下形成的法律秩序,不然将揠苗助长、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