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经证监会注册后,可以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点,启动发行前主承销商需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备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所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正式启动发行。启动发行后,主承销商需将发行上市阶段的信息披露文件、发行申请文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发行上市的材料通过保荐业务专区向本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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