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相关标准,监管将选出银证保三行业中“大而不能倒”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可以预见,入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银行保险券商,将较普通金融机构享有更好的信用评级,但也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比如更高的资本要求。部分机构存在资本补充压力,可能会有新的融资需求。
什么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是指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
《指导意见》明确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定义、范围,规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流程和总体方法,合理认定对金融体系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特别监管要求
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
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央行还可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
此外,《指导意见》着力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从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等方面加强监管,以促其形成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的理性企业文化。
两条途径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特别监管要求,以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确保其在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指导意见》提出的特别监管要求,是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的额外监管措施,不取代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责。
解读一
为什么要出台《指导意见》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内在要求,符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有助于填补监管空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指导意见》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方法进行了合理界定,影响的金融机构数量较为有限。虽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应当满足更为严格的资本、杠杆率等监管要求,因此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但从这些机构在金融体系所处地位来看,理应受到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相一致的监管。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在美国次贷危机中,一些该倒掉的机构最后都被政府救助了。这些大型金融机构的股东、经营层可能会利用“大而不倒”的优势,利用市场的影响力和外部性来过度承担风险。大型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无法有效对风险进行约束,必须要靠外部监管进行补充。
华泰证券宏观首席分析师李超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就是缺少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出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对于防范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国际上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有成熟的经验,国内的(DSIFI)也会借鉴,如可恢复与可处置方案,防止金融风险爆发时过度负的外溢性。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介绍,巴塞尔协议要求成员国列出国内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并对这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所以,《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我国金融监管跟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步骤。
解读二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是怎样的
熊启跃称,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级,130分为第一级门槛,额外资本缓冲要求是1%,230分、330分、430分和530分是第二级至第五级监管门槛,对应的额外资本缓冲要求分别是1.5%、2%、2.5%和3.5%。从国际经验看,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要求整体要低于全球系统重要性监管要求。具体的缓冲要求是多少还要看监管细则,附加杠杆率要求一般是附加资本缓冲要求的一半。
熊启跃表示,参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监管经验,除资本和杠杆率缓冲要求外,系统重要性机构还要满足恢复与处置计划。所谓恢复是指当一些核心监管指标降到一定标准之下时,银行应该通过转股和减记条款使得资本指标恢复到健康水平上。处置计划是指银行要建立生前遗嘱,对进入处置阶段的事宜进行制度安排。
解读三
哪些机构可能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指导意见》指出,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根据各行业发展特点,制定客观定量、简单可比的标准,划定参评机构范围。
参评标准可采用金融机构的规模指标,即所有参评机构表内外资产总额不低于监管部门统计的同口径上年末该行业总资产的75%;或采用金融机构的数量指标,即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参评机构数量分别不少于30家、10家和10家。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按照《指导意见》,此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名单比此前市场预计的有所扩大。5家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规模较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的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都有可能纳入该名单。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如经国务院金融委认定,也可能纳入名单,实施特别监管。
曾刚认为,预计国内对系统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不会高于国际标准,不然可能会对国内大型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造成影响。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必然会被划入中国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目前仍需等待评估细则和名单的出台。
近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2018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清单(G-SIBs),国有四大行均在列。此外,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也是全球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之一。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认为,系统性金融机构的范围涵盖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系统性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可能涵盖部分金融控股公司),根据参评机构的范围披露,预计首批参评数量可能不低于50家金融机构。
也有业内专家称,虽然FSB和巴塞尔委员会有文件,但是并没有说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数量要刚性的必须多少家。以D-SIBs为例,欧盟、瑞士和日本D-SIBs和G-SIBs的数量比值都不一样。因此,评分出来之后还要监管机构相机抉择。由于央行还提到了合理设置监管要求和过渡期安排,甚至有可能慢慢扩围。
解读四
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意味着什么
多位分析人士认为,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后,最直接的影响是更为严格的监管。
陈昊表示,如果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意味着资本要求、杠杆率、风控体系、公司治理、压力测试会有更严苛的要求,因为这些金融机构如果出了问题会影响整个金融系统,所以要对他们施加更严苛的监管要求,防止出事影响整个金融体系。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影响会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有利的,其评级或能得到提升,信用程度可能能得到监管者的重视。另一方面,其资本占用会增加,因为会有一个额外的准备金要求。
武雯表示,被纳入系统性重要机构,对金融机构来说意味着更多责任,要深刻认识到自身的系统重要性,勇于担当起系统重要性责任。首先应该合理把握发展边界,有效控制风险承担水平。其次,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商业利益,更要考虑作为市场引领者的社会责任,主动维护宏观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安全。
解读五
是否会对银行产生融资压力
陈昊表示,当前银行资本压力比较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过渡期在2018年底将结束,如果马上把D-SIBs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加上去,可能对部分大中型银行有压力。
因此,答记者问特别提到“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将考虑我国金融机构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监管要求与过渡期安排,避免短期内对金融机构造成冲击。”
相信监管部门会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内外部经济形势和各项因素来落地《指导意见》,避免产生太大的融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