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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企业应尽快开展新能源车安全隐患排查

2018-09-27 08:51  人民网-汽车频道   鄂智超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通知,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有关生产企业尽快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同时要求企业建立相关监控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启动车辆安全预警及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调查机制。

通知中要求,本次将重点对IP防护失效、车辆泡水、车辆碰撞、线束连接松动、频繁充放电、长期搁置以及工作行驶环境恶劣的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本次通知中还提到,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应按照行驶里程设定自查比例,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自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10-20万公里的自查比例不低于20%,行驶20-30万公里的不低于30%,30万公里以上和装用使用中出现故障较多动力电池(如沃特玛电池)的应全检。

对于私家车,生产企业应通知用户在何种条件下回店检查维护,并将通知内容、回店检修项目等报工信部装备中心备案。今年前几个月已经做过排查,重复车辆,可不用重复再查。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相关监控机制,对出现故障/报警的实车以及信息交换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将联合有关单位,不定期抽查企业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货车监控平台预警体系运行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启动车辆安全预警及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货车发生起火、燃烧等安全事故,生产企业应在时限内主动上报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并及时展开事故调查。

责任编辑:汽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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