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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礼:协同构建保险科技的新生态系统

2018-12-06 07:52  中国财富网   原创

科技在赋能保险行业、助力构建新保险生态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带来了新的风险。具体有哪些变化?如何应对?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给出他的观察与思考

中国财富网讯 12月5日,以“防范金融风险 维护金融安全”为主题的2018年北京金融安全论坛举行。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他指出,中国保险科技发展明显领先于其他国家,积极为保险行业发展赋能,也带来若干新的风险和挑战,协同构建保险科技的新生态系统要尽快摆上监管部门议事日程。

以下为周延礼演讲内容摘要:

一、当前保险科技发展面临机遇

金融科技产生与发展对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有重大影响,在应用层面,主要表现在新业务模式、新产品和服务、新技术应用。金融科技不是简单的“金融+科技”简单的相加,而是通过大量细微技术的创新发展,在众多积累基础之上迭代完成的跨越式发展。

保险科技从金融科技演化而来,是由底层技术研发,信息科技的应用,特别是“互联网+”的应用,带给保险的产品与服务创新。保险科技促进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调整优化和管理方式转型升级,进而在防范金融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现在,保险科技涵盖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基础技术,契合了保险行业应用场景和数据驱动的需要,嫁接了车联网、基因诊疗、可穿戴设备等应用技术,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全面高效、个性定制、精准定价的保险方案,也促进了保险业全方位和多维度的变革,带来的是保险产品和服务更个性化、风险控制“因人而异”,有利于稳定保险消费者的预期。

(一)保险科技发展捷足先登。保险科技从2016年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开始预热,而在我国可谓是捷足先登。保险业在强化大数法则的运用中,借鉴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改变了传统保险业的信息数据采集方式,借助于典型的场景,在精准营销、风险控制、风险定价模式、资金运用决策、售后风险管理等模式上进行数据变现。

1. 在“互联网+保险”时期。在中国的金融科技高速发展中,保险公司借助于“互联网+保险”的优势,保险科技应运而生,特别是在车险、旅游意外险、健康重疾险领域,保险+数据型科技公司成为风投机构最大投资热点,中国保险科技发展明显领先于其他国家。

从中国保险科技看,保险科技创新包括传统保险公司、全新互联网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和其他非保险类科技创新机构,形成了成体系的格局。

在技术结构层高度融合发展的态势上,大型互联网科技公司都把保险功能作为提供综合性服务工具之一,利用保险撮合主营业务交易达成,完善主营业务交易方式。值得一提的是,传统保险公司借助资源、品牌、资金优势,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科技公司合作,打造“保险+科技”型保险企业。

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投顾、智能产品研发、图像和语音识别等领域,传统保险公司开始与大型科技公司及互联网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将“保险+科技”优势运用到保险服务和产业价值链的提升当中。全新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市场营销、定价核保、理赔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流程信息化改造,赢得了金融消费者的粘合度,实现了保险科技成果的转化。

2.在“互联网+保险中介”时期。随着人工智能逐步取代人工,预计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数量会缩减,角色需要转换,加强保险产品面授和消费者教育可能会是他们的重要职责。致力打造“互联网+保险中介”多样化、综合性、全时空、高效率的保险科技服务,建立互联网保险聚合交易平台,利用自身场景和技术优势,为保险行业定价和营销等环节赋能,使保险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高。还有其他非保险类科技创新机构,主要为大型互联网企业、医疗机构、旅游机构、“4S店”车辆维修机构等,结合自身的用户、流量、数据优势,积极布局保险服务网络,实现其他行业与保险业在“互联网+”平台型融合发展的紧密结合,预计5-10年内可实现“互联网+保险中介”的服务模式。

3.在“金融科技+保险资管”时期,大数据技术、智能投顾为保险资管搭建高效率服务平台。负债端的智能投顾、精准定价、定制产品、精致营销、客户选择和产品智能推介等;资产端的智能投研、项目甄别、风险控制和收益的预测等金融科技的技术支撑不可或缺。

(二)金融科技赋能保险成效显著。

金融科技赋能保险领域主要体现在:

1.在核保定价环节,可以预见,承保自动化不久会到来。标准化的保险产品将不再使用人工承保,保险产品创新的开发设计、大数据驱动辅助保险精算,准确度量保险客户风险状况和保险需求、提供综合产品费率报价,满足保险客户的个性化的定制产品、实现保险产品的定制和精准定价,客户可以7/24(7天24小时)实时定价选择产品与服务。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合作,将保险产品承保的信息汇集到数据库中,根据风险状况确定分保份额,科学合理安排分散风险。

2.在营销服务环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动态监测并了解客户个人衣食住行信息,人工智能算法就可以得出分线定价风险要素,可迅速为潜在客户实现报价或出单、协助保险代理人精准掌握客户需求、实现简化流程和精准营销,区块链驱动的智能合约授权客户银行账户实时授权支付,快速完成金融交易。确信大数据和区块链驱动的实时核保、简化流程、精准营销和银行账户支付结算的方式不再遥远,这将极大方便金融消费者,金融服务效率会上一个新台阶。

3.在客户服务环节,以汽车保险为例(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25亿辆),保险公司可按照车辆使用里程付费的保险产品( Usage Based Insurance UBI)承保方案,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智能化跟踪客服系统可进行个性化定制,有利于客户根据需要扩展保险责任,细化保险范围,每年续保可持续模式将进一步提升售后服务效率,UBI预计将会成为标准保险模式,会逐步推广到其他保险险种,方便客户投保选择,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

4.在理赔服务环节,图像识别和传送技术等实现了快速定损和反欺诈识别,物联网传感器和数据采集技术的应用,提高了理赔质量和精准判断。将来无人机、数据传送将取代人工报案的做法。以车险为例,损失发生了,车主先对现场进行手机拍摄,上传数据后数据驱动的理赔分类流程,4S店的维修服务就开始了,不必再麻烦车主了。

(三)保险科技助力构建新保险生态。随着保险科技的迅猛发展,大型互联网企业、专注于赋能险企的科技服务公司、各类基于互联网的中介平台、与保险科技紧密相关的通信、汽车、医疗、养老、旅游、物流和零售等行业纷纷加入保险布局,保险产业链会得到不断扩展,保险生态圈会相应扩大。一个以保险市场主体为中心,链接相关行业上下游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统筹协调推进保险生态系统建设,以确保各类数据能够在不同行业共享,全面系统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可以预计,在北京市政府制定的金融科技发展总体规划中,由社会各界、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广泛参与,在监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一个金融科技的新生态正在逐渐形成。

二、未来保险科技创新面临挑战

一方面保险科技给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转换,转型升级提供了条件,明显地提高了服务效率,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升,对公司来说,降低了经营成本,简化了业务流程,优化了市场结构,另一方面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的引入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新风险。

一是保险客户交易记录、信息安全风险。随着“互联网+保险”应用的普及,众多消费场景会产生大量数据并记录了客户的个人信息,涵盖了客户的行为方式、位置移动、交易记录,家庭状况等。实践中,一些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存在道德缺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窃取客户资料进行倒卖,泄露客户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对保险消费者造成极大的损害。加之互联网平台开放的信息技术,也难以保证个人信息的绝对安全,会造成一些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科技的不信任心态,因担心隐私泄露,不信任或不接受个性化定制保险服务方案,影响力保险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二是“互联网+保险”产业融合、跨行业交叉传递的风险。保险科技的应用使产业融合、跨行业、跨领域的交易活跃,业务通道边界趋于模糊,以互联网科技企业为代表的跨界企业成为类金融、准金融业的进入者,金融+科技+产业实现跨产业交融,市场交易结构设计日趋复杂,很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涉及多方合同关系,金融业内的交叉风险难免传递到保险市场,保险业防范系统性风险难度加大。

三是保险科技带来操作、创新不当的风险。信息技术的运用有助于优化金融产品、再造业务流程、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升金融科技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新技术应用也会引入新的风险,给金融安全带来新的挑战。一些保险公司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健全,信息系统设计、实施及后继保护措施不完善,导致误操作风险控制难度加大,经营者或消费者操作失误会导致系统异常,产生损失。一些互联网科技企业没有经验数据积累,也没有过硬的产品定价技术,却试图套用保险的精算体系,给出固定赔付金额吸引消费者,触碰监管红线,违规风险叠加。

四是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网络安全风险。随着普及程度的不断提高,影响力的逐步扩大,保险科技已成为保险市场创新的工具,也是各类市场主体在竞争中取得先机的重要商业模式。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保险公司只是由客户授权使用他们的社交、运营商、交易记录和行为轨迹等非结构化数据,这样就导致了保险公司对客户信用难以评估。另外,正是由于保险科技的创新性和未来可得性,有些准金融或类金融机构也闻风而动,假借保险科技之名,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诱饵,通过承诺高额收益的方式,搞非法集资,实施金融诈骗,搅乱市场秩序,对保险科技的普及发展均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规划保险科技可持续对策

目前,虽然我国保险科技创新引领行业发展踏上新征程,协同构建保险科技的新生态系统要尽快摆上监管部门议事日程。随着保险科技的创新发展,保险市场会形成多种新保险生态,将重塑传统保险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风险会相继出现,但是保险的基本功能不能变。

一要坚持防范金融风险“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金融功能的本质是风险管理,风险控制是保险业务的核心。保险科技在创新时要按照“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要求,从一开始就让保险科技应用有规范的起点,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教育,特别是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强化他们的纪律意识,诚信做人,不要为小利而为之。管理层要注重从小问题、小事件、小风险抓起,将各类风险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把规范发展和依法依规经营作为保险科技的行动指南,统筹保险科技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要坚持保险业高质量“动能转换、信用价值”。科技驱动金融创新,是金融科技的核心。保险科技要服务于保险业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变,要推动保险业更好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保险科技的高质量发展是保险业动能转换的主要抓手,信用价值是保险新模式定型的条件。通过保险科技的不断创新和应用,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建立新的信用价值业务发展模式,在质量、效率和动力转换、信用价值方面实现变革,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和发展动力。

三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减震器、稳定器”。保险业要发挥风险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成为我国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发展保险科技必须把着力点放到服务实体经济上来,不论是在保险业务方面,还是在资金运用方面,都要引领保险业更好发挥保障本源作用,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做的更实,走的更远。

四要坚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效益质量”。深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不断提高和优化保险保障的供给能力,紧紧抓住保险交易线上产生的保险需求,保险科技可带来线上业务大幅提升,线下的场景采集数据变现后服务于线上业务需要。要继续坚持“三去一降、一补”改革思路,重点要放在降保险成本和补效率短板上来,改革保险服务模式。保险科技要充分利用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征信系统、互联网资产管理促进“互联网+保险”消费的提升,更加注重供给侧的保险业务存量规模的重组、结构的优化,不断提高保险供给的多元化和差异化,更加注重优化保险市场业务结构,引导行业提高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确保保险业结构调整和效益质量的提升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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