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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揭三项问题 华鹏飞被责令整改

2019-03-11 07:50 中国证券报   于蒙蒙

华鹏飞(300350)3月10日下午公告称,公司3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19〕21号)(简称“《决定书》”),深圳证监局自2017年11月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华鹏飞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对子公司管控薄弱、资金管控不规范。

首先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华鹏飞综合物流服务收入核算不符合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存在提前确认收入问题,2016年提前确认收入168万元。公司综合物流业务成本存在跨期确认现象。2015年跨期确认在2016年的成本金额为1550.88万元,2016年跨期至2017年的成本金额为2270.10万元。子公司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韩伟业”)收入存在跨期确认问题,导致合并范围收入金额增加644万元。此外,博韩伟业该年作为新收购子公司,2015年8月才纳入合并范围,还存在虚增商誉金额的情形。二级子公司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简称“宏图创展”)个别项目成本核算不完整,存在少记2016年成本费用的问题,导致未实现2016年业绩承诺,还影响到相关商誉是否应计提减值的判断。

其次对子公司管控薄弱。华鹏飞子公司博韩伟业在业绩承诺期,与武汉大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宝民现代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主体之间的业务存在一些疑点,公司未能给出合理解释。考虑到上述业务对博韩伟业能否实现业绩承诺影响重大,反映出公司对博韩伟业的管控缺失,对其业务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也未尽到审慎审核责任。检查期间,深圳证监局就上述业务存在的风险已向华鹏飞通报提示。

最后是资金管控不规范。华鹏飞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存在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支付成本费用情况,该现象自公司上市以来持续至检查期间,时间跨度长。其中,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使用个人银行卡数分别为38张、38张和30张,支付金额分别为1.31亿元、9495.15万元和5200.55万元。目前,华鹏飞已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上述现象反映出公司现金管控薄弱。

深圳证监局指出,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华鹏飞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对核心子公司关键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缺乏审慎审核,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大额成本费用,也反映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向华鹏飞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特别是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资产的安全性以及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公司应对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纠正事项涉及业绩承诺履行的,应根据修正后业绩重新确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并督促有关方履行补偿义务, 公司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应对就前述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公司应加强对博韩伟业、宏图创展等并购主体的管控,加强业务、财务层面的审核力度,切实提升两主体业务开展的合规性以及相关财务核算的规范性。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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