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隆集团创始人魏银仓和董明珠之间的矛盾再度升级。11月15日,银隆新能源针对昨日银隆集团发布的“致珠海银隆新能源股东函”做出回应,称董明珠并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函件“想绑架董小姐的知名度、给她泼脏水”,并称魏银仓在北京相关法院起诉董明珠系“信口开河”,银隆新能源不是魏银仓的公司,而是所有股东的公司。
11月13日上午,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魏银仓、原总裁孙国华涉嫌通过不法手段,侵占公司利益超过10亿元。魏银仓随后回应称:“用我的公司告我,你觉得真实吗?”随后有媒体发布“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致珠海银隆新能源股东函”(以下简称银隆集团致股东函),文中称“大股东(魏银仓)为公司负债经营是全体股东明知并接受的事实,个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为个人私利,利用公司对大股东发难,实在用心恶毒,手段恶劣,大股东对此非常愤慨”。
天眼查显示,银隆集团持有银隆新能源25.99%股份,为银隆新能源第一大股东,银隆集团由魏银仓100%持股。董明珠持有银隆新能源17.46%股份,为第二大股东。
银隆新能源称,银隆新能源不是魏银仓的公司,而是所有股东的公司,股东针对其“侵占的十几个亿”有权利起诉他;而针对魏银仓称在北京相关法院起诉董明珠,公司称由于魏银仓和董明珠并无北京户口,由于司法管辖权的界定魏银仓无法在京起诉董明珠,称其是“习惯性信口开河”。
银隆新能源在最新发文中回应称,银隆集团指责“个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明珠利用公司名义向大股东发函”,但真实情况是,公司根据9月6日关于大股东侵占案件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精神,10月10日关于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大股东侵占的专题监事会决议精神,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后,按照公司内部制度,通过向全体股东发函履行通报的义务。
此外,银隆新能源否认董明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银隆新能源称,魏银仓和孙国华持有公司35%股权,魏银仓、孙国华、魏银仓之侄魏国华三人在董事会中占三席;而董明珠持有公司17%股权,在董事会中占一席。银隆新能源称魏银仓“想绑架董小姐的知名度、给她泼脏水”。
针对银隆集团致股东函中提到的“大股东为公司负债经营是全体股东明知且接受的事实”,银隆新能源回应,魏银仓在银隆集团致股东函中并未正面回应此次事件的核心矛盾,即大股东因涉嫌侵占十几亿元被民事立案和刑事调查,并称没有股东知晓并接受其侵占公司巨额财产。
针对银隆集团致股东函中称“个别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为个人私利,利用公司对大股东发难,实在用心恶毒,手段恶劣,大股东对此非常愤慨”,银隆新能源回应,公司起诉是为了挽回大股东通过不法手段侵占的公司巨额利益,大股东把公司对其的起诉处心积虑描绘成董小姐的发难,无非还是为了抹黑名人。
此外,银隆新能源否认董明珠打压估值和争夺控制权:“董小姐带着京东、万达和中集,按照最高估值134亿真金白银三十亿投进来,你现在说她打压估值?”
11月13日上午,银隆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魏银仓、原总裁孙国华涉嫌通过不法手段,侵占公司利益超过10亿元。银隆新能源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报案。在银隆新能源发布公告几个小时之后,魏银仓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回应称,已经起诉银隆新能源第二大股东董明珠,近期会向社会交代。并否认银隆新能源起诉的内容:“如果她(董明珠)告我的内容属实,她入股前长达一年的尽调是假的了?”
11月14日,银隆新能源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利益被侵占超过10亿元已在公司以前年度账面体现,不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性现金流,也不会影响与金融机构、供应商的合作。自2018年7月底起,魏银仓未与公司取得联系,并缺席公司股东会。据知情人士透露,魏银仓已滞留香港3个月。